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分别。
盗窃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就构成盗窃,未得手属于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派出所对于治安案件和轻微刑事犯罪可以直接进行查处。
盗窃是既遂还是未遂并不是决定是否能够批捕的条件。对于所有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即应当予以逮捕。所以,入室盗窃未遂仍然有被批捕的可能性。
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