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调整价格_合同单价能否进行调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9:14:52 人阅读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如果属于正常的市场波动,你可以拒绝解除合同或进行变更,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因为从事商业活动,不可能包赚不赔的,肯定要承担商业风险 。

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没有约定的,通常应该仍按原合同价格履行。

你所签订的合同,如果不是在对方逼迫欺骗下自愿签订,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价贵补偿条款的,应当按照合同进行执行。

分两种情况:

一是协议,如果协定到客户已作房产变更的状态,并已过户到你的名下,那违约也无法作效。

二是进入履约状态后,但仍在其名下却想要违约,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按照协议支付后,可相应的作变更!

具体要看房产是否已作了权利变更!

你好,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如果需要可以来电!

土方按你说的情况原则上可以调价,可以同甲方协商确定卸土位置,然后办理签证写明外运土方量及运距。涵洞要是预算未计入,纯属增加更没问题,既然是增加的项目势必补充图纸,最后可以按补充图纸或设计变更单决算。结算时补报增加项目。

1、如果合同条款中有约定,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工程造价超过一定的百分数,以结算审核为准,则可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审核,以实际造价为准。2、如果合同条款中无此方面的约定,可双方协商,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审核,以审核价为准。3、如对方不同意,可找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一般发生这种情况,均可以按照实际的工程量结算的。如合同条款中有约定工程量变更后如何处理,按合同条款进行.如无,双方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审定价格结算。一般我签订的合同在工程承包价处有以下2点:2、 若工程无发生超出承包范围的施工中新增减工程项目,则本工程合同价即结算价。3、 若施工中发生新增减工程项目,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计起)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及工程变更的有关依据,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书之日起20天内提出审查意见,乙方按双方同意的结算价办理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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