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多久交房算违约_开发商逾期不交房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9:30:48 人阅读
导读:房子有问题让开发商去维修,一直拖着超过交房时间算不算违约?对于这个问题,从如下几点去分析:1、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前发现问题如果你日常去看自己买的房子,你认为有问...

房子有问题让开发商去维修,一直拖着超过交房时间算不算违约?

对于这个问题,从如下几点去分析:

1、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前发现问题

如果你日常去看自己买的房子,你认为有问题,是与你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标准不符合,还是认为建设有质量问题。

由于开发商还没有交房,此时对开发商来说,房子还不是最终交付的房子,开发商可以不予理会你的意见。

因此,此时开发商没有违约责任。

2、交房验房时发现问题

(1)如果是开发商通知交房,你验房后发现其交付标准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标准不符合的,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整改。

如果开发商不整改,就不符合合同约定,开发商就存在违约。

(2)如果是质量问题,是一般的工艺质量问题、还是影响房屋安全的结构问题,同时你要有存在质量问题的确切证据。

此时,你要看合同约定交房的有关条款,那些质量问题存在,是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否则就不是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开发商就不会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保证期

开发商对其开发的房子,按照不同的情况,质保期是不一样的。比如门窗、防水、主体结构等,具体你可以查看开发商交房有关质保期的资料。

只要在质保期内,不管你是在开发商交房前发现的,还是交房后发现的,只要没有超过质保期,开发商都要承担保修责任。

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最近笔者刚好在一个专栏里专门写了这样一篇文章,对于今天提问的,赔偿问题,答复如下: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是一种违约行为。对于这种违约行为,法律规定了,由双方约定违约责任,但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赔偿法定的赔偿数额规定,而是以双方约定为主,一般也不存在所谓的上限问题,最多只能说是,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调低违约金的问题。

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开发商是否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呢?如果要赔偿,应当赔偿多少?此种情形,在实务中是有存在的,有些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其违约责任为由双方协商。

这种约定协商的行为,实质上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此种情形,实务中,一般是可以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其他条款,即如果购房者违约了,逾期支付房款了,合同是怎么约定违约金的,则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参照该违约金主张赔偿。

因为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是格式文本,属于限制购房者的权益,购房者有权主张限制购房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三、购房者在买房时,建议看看逾期交房的条款,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在补充协议里要求增加违约金条款,一般开发商逾期交房,以总房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至四的标准向购房者支付利息。

以上,希望能帮到各位。法律在你身边,律师为你思考,更多法律知道,请关注本头条号。

谈案说法,哈哈回答。

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房子不仅仅是财富的体现,更是家的象征,有房才有家,有房意味着稳定,更有安全感、归宿感。买套房子在大多数家庭里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买了新房,到了开发商承诺交房的期限,开发商却并未如期交房时,我们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应该与开发商沟通,充分了解逾期交房的原因,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等),开发商逾期交房即构成违约,需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这里要注意,一些开发商逾期交房后会以“不可抗力”为由逃避责任,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呢?

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火灾、旱灾、地震、风灾、大雪、山崩等;

二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干预、罢工、禁运、市场行情等。

一般来说,把自然现象及战争、严重的动乱看成不可抗力事件各国是一致的,而对上述事件以外的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罢工、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以及政府禁令、禁运及政府行为等归入不可抗力事件常引起争议。如在合同中将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内容列入合同款项,则因违反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条款,开发商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行使抗辩权,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在逾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房价持续上涨的今天,大多数购房者都会选择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而不选择解除合同,除非房屋存严重质量的问题影响使用。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会对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进行约定,购房者只需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利即可。如合同中没有约定,则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十七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哈哈大状特别建议:

在遭遇开发商逾期交房时,要注重收集最终何时交房的相关证据(交房通知书、维修记录等),以免权益受损。在房屋交付后,即可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谢谢邀请!在今年疫情严重的情况下,你说的这种情况延期交房确实是开发商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情况,属于不能开工施工、按合同约定交房的不可抗力,有情可原。即使通知交房只提前了一天,与其他违约情况不同,开发商有抗辩理由,即使你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极有可能不支持你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违约的诉讼请求。

但愿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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