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_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7:50:32 人阅读
导读:1、后期怎么判定责任,这个就不好说了,要看具体最后调查结果,在这里,无法给出最后的结果的。2、看病的费用在事故责任书未下达之前双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先行垫付医疗费。...

1、 后期怎么判定责任,这个就不好说了,要看具体最后调查结果,在这里,无法给出最后的结果的。 2、看病的费用在事故责任书未下达之前双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先行垫付医疗费。 3、如果最后责任是同责,汽车方首先承担你一万元的医疗费,然后超出一万元以外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总计由汽车方承担百分之60,你方承担百分之40,据鉴定可能出现的伤残等级的话,那么依据伤残等级进行计算,汽车方在交强险范围内(11万)全部赔偿。超出部分,汽车方承担百分之60,你方承担百分之40。 4、如果汽车方不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在事故责任书下来以后,你可到交警队要求进行调节,如果调解成功,那么事故解决。如果对方不来或者调解不成功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或者交警队提供对方的保险凭证号码,至法院起诉汽车驾驶员、车主,汽车方保险公司。贴下我们省的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其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交通事故一般会产生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公安交管部门下达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张相关赔偿。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事故后按如下流程办理:  

1、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移动事故车辆,然后立即拨打122或者110报警,有人员受伤的,还要及时拨打120急救。机动车一方要立即报保险公司。  

2、等待交警到事故现场勘测、测量、绘制事故现场图以后就可以按照交警的指挥把车辆移到路边,防止堵塞交通。  

3、事故不严重的(没有重大伤亡),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交警会给双方进行调节,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签订协议,然后按照事故责任的划分进行赔偿。不能达成一直意见的,受害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4、如果事故裁定机动车付全责或者要责任,那么在拿到认定书的3日内,伤者可以提出保全对方的机动车,防止机动车一方不赔偿伤者的损失。  

5、双方对交警划分的责任又不服的,可以在拿到认定书的3日内,向交警的法制科或者督查办提出复议,一周内给予答复,对复议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6、事故中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责任(不分大小),机动车的交强险对非机动车或行人做如下赔偿:  

a、非机动车一方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最高赔偿1W元,超出1W元的,超出部分,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b、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元的,超出部分还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但同时,非机动车一方对机动车的损失也要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c、非机动车一方住院期间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赔偿11W,超出11W的,超出部分还是双方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朋友你好! 不要着急,你们可以找到交警队的负责人,首先询问负责处理你们事故的是那个警察,然后找到那个警察,由警察联系对方,到交警队调解协商处理本次事故,如果对方不同意,你们就让警察做出事故责任的认定,然后,凭事故认定书向法院申请调解,法院调解不成功,就正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这个赔偿问题,放心吧,只是时间问题,最终一定会圆满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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