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律师会见怎么办_侦查阶段不让律师会见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4:16:01 人阅读
导读:除了重大职务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危险国家安全犯罪这三类罪,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办案单位批准的,其他案件律师可以直接会见,不需要批准办案单位阻止正常会见的,律师可以...

除了重大职务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危险国家安全犯罪这三类罪,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办案单位批准的,其他案件律师可以直接会见,不需要批准

办案单位阻止正常会见的,律师可以向驻看守所检察官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如果侦查机关不许可,或者侦查机关没有事先通知看守所,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

你既然说是一般的刑事案件,就说明不是特殊情况的案件,应该在侦查机关立案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就要告知聘请律师,可以会见,如果说三个月不能和律师见面,可以到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投诉。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但应当指出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扩展资料: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哪些事情 一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不能理解为仅仅宣读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也不能理解为仅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不论其是否向律师提出,律师都有责任提供帮助,如告知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律责任等。 二是代理申诉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诉说冤情、进行申辩,控告侦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行为等。律师代理申诉、控告,需经犯罪嫌疑人同意,但对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不能申诉、控告,或者因受威胁不敢申诉、控告的,律师也可以主动为其申诉、控告,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看守所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律师无法直接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会见一直提不上日程。现在很多地方协商看守所安排律师进行远程会见。

这个我来告诉你吧,嘿嘿,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见律师的,但是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承办民警在看守所提审一次以上后才能进行;律师必须先见承办取得同意后,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去看守所见人关于请律师的一些建议,很多人以为律师是维护辩护人利益的体现,其实这种想法是错的,大多数人请的律师都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因为他们既不认识承办民警,也不认识对口检察院,这样的律师其实就是一个传声筒,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作用。律师的能力并不在于熟悉法律,而是有多大的人脉,如果你想让你前夫取保候审,就必须找一个认识承办民警的律师,这样不需要提审,你前夫就可以直接取保候审如果找不到,就要找和对口区级检察院认识的律师,让他们逮捕科不逮捕或公诉科免于起诉,不然的话你只是白白在所谓的大律师身上烧钱,还达不到目的,在中国,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不要过于相信你的律师,他们基本上就是骗你些钱,关了那么久还没消息,你可以换律师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如果公安机关找借口,可以向上级或所属的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

谢邀。

会见权对律师而言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权利,律师通过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更好地进行辩护,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任何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法律均未禁止律师会见,办案机关也不应禁止律师会见。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持有合法会见手续的律师,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注意,这里是“安排”而不是许可或者允许,可见,安排持有合法会见手续的律师进行会见是看守所的一种法律义务。

当然了,刑事诉讼法同时还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从该规定看,需要经过许可的案件有三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另一方面,只有在侦查期间的会见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也就是说,即使是上述三类案件,只要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律师的会见就无需再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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