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书怎么写_交通事故诉讼书如何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3:50:01 人阅读
导读:这个因为还在公安侦查过程中,无法确定是否是对方的报复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你就报复这个事情提出民事诉讼不太合适。如果你对车祸处理不满...

这个因为还在公安侦查过程中,无法确定是否是对方的报复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你就报复这个事情提出民事诉讼不太合适。如果你对车祸处理不满意,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建议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我想你要写的应该是交通事故调解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交警大队领导:

我是xx年x月x日xx时在xx地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xxx,该事故已经具备调解的条件(自己对应事故的类型写:1、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3、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过与事故对方协商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特申请交警大队调解此次事故。

署名

日期

通说观点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不能超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有一定争议,有些观点认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但是不管怎么样精神损失费都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但是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是区别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本身包含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精神损失费也是没有的。 个人认为交通事故案件最好还是一并提起民事诉讼,一因为在此情况下民事赔偿部分也是被告人量刑的情节之一,有利于赔偿的执行。 另外如果死者家属同意刑事和解,双方协商同意的话,赔偿范围和金额是可以突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陪赔偿的限制的。

  按实际情况,对于交通事故的起诉书,可以是手写稿,但是起诉书应当记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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