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合同到期直接走可以吗_劳动合同到期可否直接走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1:40:34 人阅读
导读:谢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原则;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

谢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原则;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强行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或者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其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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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情况描述,可以直接走人

理由如下:

一、合同到期即法定终止。表明从这一刻起,你已经与公司没有合同关系了,所以不再受公司的约束,自然可以立即走人。

二、公司存在合同管理问题,但与你无关,你可以不承担任何义务的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在合同到期前的30天书面通知你合同到期事宜以及是否决定与你续签的意向,但公司没有这么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了,也就是合同法定终止,表明你跟公司已经没有关系了,只需要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就可。如果公司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或者要求你延长一定的期限再办理离职手续,都是非法要求,可以直接拒绝并且向劳动部门投诉。

另外,要注意三个问题:

  1. 一定要公司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你入职下一家公司必备的入职资料。如果你还想领取失业金的话,这个证明也是必须要的。
  2. 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标准计算。如果是你自己提出不续签的,那么就没有经济补偿了。这就看你自己想不想拿这个了以及公司的态度。
  3. 工资按照规定应该是一次性在你办理完离职手续时结算清楚,如果公司说需在下个月发工资的给你结清也可以。
好了,以上就是合同到期你该怎么做以及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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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自从用工制度改革以后,企业单位用工统称为“合同工”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当然“合同”到期,不在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领取工资走人,不够如果企业规定当月某日是发放“工资日”,你也要按规定执行,不要强人所难。(网络图)

当然可以,企业还巴不得呢,因为你连离职都在帮公司节省开销啊!

01 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你本可以获得不少的经济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本法第46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续签而且也并不想续签的话,就已经需要向你承担经济补偿,工作1年补偿1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以此类推。

可见,如果你直接走人,就将损失这一笔不小的经济补偿。

02 从事实操作上,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大化劳动者的利益

  • 如果你想留: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简而言之,也就是说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上劳动关系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利益的,也就是满一个月后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所以这段“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越长,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多。

所以如果你想留,完全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下去,毕竟可以领双倍工资,何乐而不为呢?

  • 如果你想走:

依旧应该先向公司提出续约的要求。

如果公司表示愿意续约,那你则可以选择续约,领应该领的工资,之后再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

如果公司表示不愿意续约,那你就可以根据一开始提及的内容,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之前你在没有劳动合同下工作理应获得的收入。

最后提醒一下,千万不要直接拍拍屁股走人。本来在法律上,你是占优势的一方,因为公司不提续约,不管怎么样你都应该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

但如果你直接不打招呼走人,很可能会涉及到公司机密泄露、工作交接问题等,一旦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就不是劳动合同法上这些经济补偿可以覆盖的,完全得不偿失。

遇见问题,我们应该想的,首先是自己在法律上是否受到保护。我国劳动法大多数情况下,是保护作为弱势的劳动者的,所以不必害怕和逃避,直接和公司交涉和沟通,就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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