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对轻伤办案流程_对于轻伤派出所是个怎么样的办案流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3:37:57 人阅读
导读: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 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按刑事的程序走,接受刑事案件,呈请立刑事案件,呈请刑事拘留,然后去分局批,批完以后,将人送到分局的看守所羁押,案卷交给刑事案件科,然后由案件科三日内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检察院退回,案件科继续补充侦查,再送检察院。

派出所办案流程

1、调查。

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特殊情况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对于打架造成的轻微伤,派出所可以调解处理。  调解处理时,双方当事人应到场,在派出所办案民警主持下进行调解。  调解原则只调解一次,调解不成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然后告知双方当事人,就有关民事赔偿到法院诉讼处理。  具体可以查阅《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中的相关内容。

鉴定为轻伤后派出所应该尽快移交公安局,没有相应的时间规定,受害人应等待结果。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可见,公安机关在一般情况下,应在两个月内进行结案。扩展资料:轻伤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轻微损伤。此种损伤在受伤时或在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劳动能力降低不超过三分之一。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参考资料: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

入室打架致对方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报案后,派出所的具体办案流程:首先来现场,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并且调查取证,符合条件的就应当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且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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