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转换_长期股权投资中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3:28:44 人阅读
导读:1、取得时投资时采用权益法核算,所以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当期损益);2、追加投资使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在成本法,大于时,不作任何处理;转为权益法,须追塑调整以前...

1、取得时投资时采用权益法核算,所以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当期损益);2、追加投资使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在成本法,大于时,不作任何处理;转为权益法,须追塑调整以前成本法按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本因作为营业外收入,因为是追塑以前的,所以调整留存收益。3、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收益转权益法: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投资收益借:其他综合收益贷:投资收益扩展资料: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需要追溯调整,成本法转权益法分为两种: 没有形成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权益法。

另一个是对子公司的成本发转为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法。二者都要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本质上为一项金融资产,根据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目前国际上有三种方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具有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投资,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或是权益法。【成本法】:成本法是按照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计量,持有过程中除发生减值等情况外,对其{账面价值}不予调整。【权益法】: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是随着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而变动,其基本理念是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应当享有被投资单位因实现损益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的份额。在我国,一般对子公司投资在投资方作为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处理类似于追溯调整,应为剩余股权在原投资时点上已满足权益法核算的条件。

在原来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剩余股权的对价实质上体现了取得投资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考虑商誉),在之后对其采用权益法调整时,就是按照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结果调整,不存在对两个投资时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调整。

而在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权益法核算的时点应为再次投资日,长期股权投资应体现再次投资日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原投资部分显然不满足,所以需要对其按照两个投资时点上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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