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什么不怕劳动法_单位怕劳动仲裁吗?为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1:59:55 人阅读
导读: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是上面有人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买不买社保要看你和企业主签订得是什么样的用工合同。一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必须买社保的,不买社保,企业是会受到...

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是上面有人

这个问题很简单。

首先,买不买社保要看你和企业主签订得是什么样的用工合同。

一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必须买社保的,不买社保,企业是会受到人力资源部门的处罚并必须补缴劳动者的全部社保。

二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合同法范畴,没有约定购买社保,就不需要给劳务人员购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用工,既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签劳务合同,也不买社保。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把上班的证据准备好(比如进出门卡、工作卡、工资单、工资卡等等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报案,劳动监察部门肯定会认定这是实质的劳动用工。一告一个准。

企业必须及时补缴劳动者所有的社保,如果因此失去工作,企业还必须发给劳动者劳动补偿金。

劳动法?就在墙上挂着哪!

为了追求尽可能大的利润,中小私企会采取各种办法规避劳动法,造成了劳动法在中小私企执行难。主要情况如下:一、不签劳动合同,众所周知,劳动合同规定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中的法定条款是必须要写进劳动合同的。尽管不签劳动合同的代价较大,但是对于“条件不够”的中小私企来说,宁愿找各种理由不签。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他们也不愿为了这形式上的“一纸空文”而丢掉饭碗,所以甘愿吃亏。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再加上劳动监察部门“民不告官不究”的被动式工作方式,促长了这些企业违法用工的底气。二、材料造假,为应对劳动监察部门调查,中小私企按照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实际上可信度较小,他们不会傻到自己主动说自己违法。所以,这些虚假材料如果作为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不经辨别就予以采信,后果可想而知。员工花名册、工资表、自查报告等均可造假。这些私企一般会采取两个步骤来让这些材料顺利过关:第一步是拿钱通关系,这是主要步骤;第二步是将材料做成精美册子,使之在形式上完全符合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蒙混过关。三、不买社保,为员工购买社保(单位参保)会给企业带来较大负担。就四川省攀枝花市普通员工而言,工资水平一般在2000-3000元/月之间,企业还需为每个人多支付800元/月的单位缴费金额。这些额外支付的费用虽然由国家进行统筹,但是实际上相当于企业为每个员工多支付了26%-40%(平均33%)的人工成本。所以,中小私企一般不会主动为员工购买社保或者不会按照标准购买社保。

从我去年代理的六十来件劳动争议案子来看,每个用人单位其实都是很怕出现劳动争议进入仲裁的。

员工申请仲裁,基本可以认为双方矛盾已经激化,前期已经经过内部协商,甚至经过劳动监察等单位调解,无果后才会进入仲裁程序。

用人单位很害怕其他劳动者效仿。

不管是拖欠工资等涉及众多员工的争议,还是辞退个别员工的个案,都会在在职员工心里留下痕迹,相当于一次形象的普法,真实的案例就发生在身边。所以用人单位不希望劳动争议进入仲裁。

今天我在朋友的聚餐上听到了一个案例,我朋友说:他的一个朋友A是一名城管,工作了11年,通过仲裁获得了20余万元的赔偿。我说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就算他的月平均工资1万元计算22个月也才22万元,城管哪有那么高工资?我朋友说A就是这样在外面说的。

我的一个案子,用人单位违法辞退了2名员工,我代理员工胜诉后,又有1名员工来找我。

我作为劳动法律师不选边站,是按照“谁先聘请为谁代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由此可见,只要进入仲裁,只要员工获得赔偿或者补偿,必然“满世界”都知道了。

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很难做到完全合法合规,一旦有劳动争议进入仲裁很容易败诉,所以会害怕其他员工效仿。从以下表现可以看得出来:

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同意调解,调解结案的既可以减少损失,也可以避免其他员工效仿。

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看着有把握胜诉,就会努力争取胜诉的结果;用人单位毫无胜诉把握时就会用尽自己的程序权利,把仲裁、诉讼的时间拖长,以此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提醒“后人”不要效仿,效仿就是这样的结果。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企业有劳动合同,为什么还怕员工仲裁?我个人认为楼主这个问题问得有点一厢情愿了吧。其实从本质上来讲,只要公司是正规化经营的,没有什么怕不怕员工仲裁的。不知你的这个问题是代表企业的还是代表你作为HR的心境。

作为公司来讲,很难避免员工不去仲裁,但为什么员工去仲裁?从员工的角度看,肯定是认为企业在某些行为上造成了不满,希望通过仲裁获得自己利益上的追诉。否则谁会花这些时间去跑仲裁呢。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讲,如果老是去仲裁的,成为仲裁专业户的话,也会影响其求职及日后职业发展的。从企业的角度看,如果一家企业老是有员工跑去仲裁的话,证明这家企业的管理制度及HR是很差的,对公司的形象来讲,也是非常不好的事情。所以原则上来讲,仲裁对双方都是有影响的。

因此,建议HR的从业人员,公司聘请你回来,是希望通过你的专业帮助企业去完善合法的规章制度,有一些HR说白了,只是一个行政打杂的,很多时候不敢跟老板说明利弊关系,有些老板由于不懂法,一味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例如在企业辅导中,就发现有很多的老板都误以为在试用期间,我只要对这个员工不满意,就随时可以让他走人。这是对试用期聘用的理解误区,从而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劳资纠纷。作为企业,只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按照合法的流程去聘用、解聘员工的,没什么说怕不怕员工去仲裁,有仲裁了,积极应对就是了。



我是海棠老师,擅长企业战略顶层设计、劳动法、税法、人力资源规划、薪酬体系设计、绩效效能提升、两性/亲子情感关系咨询,如果大家日常工作中有遇上棘手问题,欢迎大家留言咨询探讨。

一些没有法律知识的小公司老板,总是抱着侥幸心理,他心里面也知道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利益,但他认为走法律途径需要的证据多,程序复杂,而且时间漫长,一般人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同他耗,所以会不怎么怕。我来说下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也许能帮到不少人。

我2018年7月1日从一家公司离职,提前2个月辞职,交接了所有工作,但老板已提供的财务数据不准确造成他决策失误公司亏损为由,拒不发放我应得的工资,而且态度强硬,还说要我赔偿他的损失,但公司的同事都知道是他盲目扩张造成资金严重紧张才引发一系列问题,与我没有关系。我怎么给他说都不行,而且还请了律师要让我赔偿。我于离职2个星期后去劳动局申请仲裁,真如大多数人所说,从受理到开庭要3个多月时间,我以为开庭后,能让劳动局调解下,把我应得的工资给我,可对方在开庭日不出庭,做的是缺席裁决。从开庭到裁决要2个月的时间,12月份拿到了裁决书,对方不执行也不上诉,按照法定程序,申诉双方都拿到裁决书15个工作日后,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1月份法院受理,直到今天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通知,只知道对方有点着急,想让我撤诉,私了解决,我不是不接受和解,怕的是对方言而无信,等我撤诉后又不给我工资,收不到工资再上诉需要的时间更长,所以还在等待法院的通知,结果如何还是未知数。

现在的小公司之所以不怕劳动局,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时间长,可以拖垮不少人。我有不少同事都是像求着老板一样,拿到的工资,可我不是那样的人,自己没错不想看别人的脸色。反过来说如果我不是财务主管,拿不到劳动局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据,劳动局是不会受理我的仲裁申请的,所以才认为我不可能胜诉。

劳动法是真的在保护劳动者,只要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公司请再多的律师也没多大用,最后胜诉的还是劳动者。但是流程有点复杂,时间有点长,真的希望劳动法规能够再完善些,简化些不必要的流程,不要像我这样一个简单的欠薪案件,居然经过了10个月还没拿到应得工资。也希望那些小公司的老板学习下劳动法,信守承诺,履行自己该履行的义务。

前段时间,我的一个老同事就被他们公司“阴”了一把,令他的年收入直接降低了一万多,他多次找人事部理论,但没有用,人家在奖金那里做的文章,最后,我那同事斗不过她,气冲冲地投简历出去面试,后来去了同行的一家公司上班。

很多时候不是员工不想告这些无良公司,而是告了也没用,因为现在的私企大多都不正规,老板都是无赖,把劳动法都玩坏了,擅长把自己违反劳动法的举措变“合法”化了,让你很难告倒他。

常见的违反劳动法的做法有几种,大家一定要警惕啊。

一是加班不给加班费。这种违法是最普遍的,令无数月薪制的员工都拿不到加班费,就拿当下的996、8106等等现象来说,都是没有加班费的,但为了掩人耳目,为了将自己的做作所为合法化,那些公司就会拿劳动合同做手脚,比如某人月薪5000,但合同上只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1700元,并且口头告诉你,实际上会按5000元来发,那剩余的3300元则分为加班费、岗位工资等方式发放,那样就避开了劳动法,当你举报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时候,公司就可以拿出签名确认过的工资条来堵住对方的口,当看到确实有加班费一项时,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如果大家都能够严格执行劳动法,相信绝大多数公司都不会鼓励大家加班,因为加班费付不起啊,所以,这些老赖就会变着法子压榨员工的休息时间为他们无偿加班,但又规避了被法律制裁的风险,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聪明人太多了!

二是劳动合同岗位含糊。比如说你是一名研发部的工程师,他可能给你填写“技术类岗位”,如果看你不顺眼,完全可以调你去做PE、IE等相关的技术工作,届时,你只能敢怒不敢言。另外,合同上的薪资一项,只填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签完的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这么做,就给了他很多可发挥的空间,也有公司利用合同的最低工资这点做文章,比如公司每月承诺给你5000元每月,可合同上签最低工资,比如是1700元,那么在裁员的时候就按1700元每月赔给你,当然这是不合法的,但有些无良公司就是想占那些法律意识薄弱的员工的便宜,能骗一个是一个,另外,即便有员工意识到这一点,但你又能拿出什么证据呢?有些公司连签完的工资条都收回去的,就算你真的拿得出证据了,你想申请劳动仲裁?没那么简单的,那些公司会想办法拖下去,一拖就可能是几个月,但员工离职后也要到新公司上班啊,谁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跟这种无良公司耗几个月时间呢?于是只能默默忍受了!

三是签完工资条后不给回员工。有些公司每次发工资之前,都会弄张工资条让你签名确认,但签完后就当场收回去了,这又是什么梗?很明显,是因为做了不符合劳动法的事情心里有鬼嘛,那些公司担心被员工抓住加班不给钱、逃税等等的把柄罢了。

四是不给员工买社保。还有一部分公司更黑暗,连最基本社保都不给员工买,这样就可以从每个员工身上省下好几百元呢,所以他们想了一阴招,入职的时候逼你一口气签下一大堆不平等条约,其中,有一份有关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明确指出是员工要求放弃购买的,作为员工还能怎样呢?都已经辞去了前公司的工作,现在已到了入职新公司的环节,也只能硬着头皮签了,真TM不要脸!

所以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无良公司不符合劳动法的地方太多了,作为一名员工,我们一定要熟悉劳动法,一定要共同抵制这种无良公司,让这种公司的“阴招”早日曝光,那样,或者今后的职场环境才会好起来!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