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_如何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9:50:35 人阅读
导读:谢邀!在诉讼中提交到法庭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本身不是案件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谢邀!

在诉讼中提交到法庭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

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本身不是案件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基于其调查相关人员、勘察现场得出的结论,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定其效力。

但是,如果当事人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错误的,那法院可以根据其调查核实的情况来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不可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有异议,应当在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提出复议(核)申请。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提车法律有规定,对方说了不算
为了收集证据,交警允许依法扣留事故车辆,并出强制行政措施凭证,交警在24小时内把扣留事故车辆交由本公安交管部门,妥为保管。
为了确定事故责任,需要对扣留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3日内,委托具备检验,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完成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报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由此可以看出,无论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如何复杂,也不允许无限期的拖下去。
公安交管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报告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重新检验,鉴定为限。不允许当事人没完没了。
检验,鉴定报告确定5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不是对方拖着不处理,事故车辆就不放。对方当事人说了不算,交警也无权继续扣留事故车辆。而是检验,鉴定报告确定5日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发出日内必须放车,不允许再扣车,继续扣车就是违法的了。因为收集证据的必要性,己经完成了,扣留车辆已没有必要。
2018年5月1日起,公安部为规范扣留事故车辆收费,减轻群众负担,出台4项制度措施,明确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交管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怎么尽快提车?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就可提车。公安交管部门没通知领取,你可据理交涉。公安交管部门继续扣留车辆,你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监察部门,监委反映,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至于你和对方如何处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大小,赔偿项目,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你好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认为你在行驶中也有违章的情节但你没过黄线撞别人的车。交警的责任认定有偏差。对方过双黄线撞在你的后车轮位置是应负主要责任的。交警可能迫于某种原因做出了不公平的裁决。你可到当地的人民政府法制办或交警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讨回你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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