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可以。
法律依据: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你说的执行具体是指:1、被要求承担债务;还是2、被限高、限制出境?
除非有特殊情况,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虽然代表公司,但是财产、人格都是相互独立的。
但是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不执行判决的情况下,会被限高、限制出境。
那变更法定代表人后,是哪一个会被限高、限制出境,还是全部都会被限高、限制出境?
答案是不一定,但是大概率你这种情况,原法定代表人会被限高、限制出境。
有很多案例,判决生效后,变更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还是被限高、限制出境,理由是其能影响被执行债务的履行。
你这个好在还没有判决。
法律的规定,公司不能履行判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都可以被限高、限制出境,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权利。
在你这案子中,法官如果判断原法定代表人是故意逃避执行、能够影响债务履行,就会对原法定代表人限高、限制出境,否则就不会。
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主张权利
所谓“法人老赖”要注意区别对待,比如:
1.法人因非企业问题(自身债务问题)成为老赖;
2.法人因企业列为被执行人而成为老赖;
如果是前者,企业可以变更法人解决比问题;如果是后果,企业是无法正常经营而且不可能被注销掉,所以不是空挂就是人去楼空被吊销掉!
实践中,常见企业债务人通过玩“破产不破财”的把戏在合法范围内达到“犯罪”目的,也就是常说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债权人需要格外谨慎应对!
失信的被执行人也可以当法人代表,只是由于属于"失信"又列入"失信人黑名单″。
会寸步难行,什么事也不能办,什么事也办不了,也会空有其名。
1、首先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是被执行人,说明这个公司大股东和法人是一个人,否则不会出现法人是被成为执行人,股东可以承担连带责任,法人承担责任一般都是刑事上的责任,民事上的责任只能以股东名义出现,法人代表是公司的最高权力人,而法院执行的是财产,不是个人。
2、当公司出现债权债务的时候,是由股东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法院要执行的是公司的财产,和股东未完成投资部分的实缴制来偿还公司的债权债务。
3、如果是法人是被执行人,只能说明法人即使公司法人,又是公司的股东,他变成执行人,首先是他股东的身份是执行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当法院执行的过程中,第一个是执行公司的财产,第二个公司为完成实缴制投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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