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先扣利息合法吗_银行贷款先扣利息合理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5:37:16 人阅读
导读:感谢诚邀,我在银行工作多年,下面我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这种方式是不合理的。首先,银行没有砍头息这种操作方式,如果是贷款20万,批复的额度就是20万,不会又25...

感谢诚邀,我在银行工作多年,下面我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这种方式是不合理的。

首先,银行没有砍头息这种操作方式,如果是贷款20万,批复的额度就是20万,不会又25万。签订的合同就是20万,不会是25万。

其次,如果是批了25万,先扣5万做利息,那你利息成本有多大呢?一年就是20%,两年就是10%,这还只是砍头息部分,还没算平常利息。

最后,信用社成本高大家都知道,但是不至于高到这么离谱,据我所知,信用社的成本不会高于一分(年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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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理。一般银行不先扣利息,个人借贷才这样

  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金是贷款人应担供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产生的。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 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贷款人以地位和实力优势,迫使对方接爱这一不公平的条件,那么这项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   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它对于融通资金,互通有无,东路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借款分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借款。在借款合同中,借贷双方互相负有义务,贷款人有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的义务;借款人有按约定的期限、数额返还贷款、支付利息的义务。支付利息是借款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这个问题的提出就是错误的,银行放贷收取利息是合法的,个人放贷也是合法的,发生纠纷也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现在很多人心里有个错误认识,他们认为高利贷是非法的,我们首先要纠正这个错误思维。

什么是高利贷,简单说,就是利息较高的民间借贷,我们都理解民间借贷,这是合法的,根据自愿的原则,民间借贷可以没有利息,可以低利息也可以高利息,高利息通常就是我们说的高利贷。也就是说,在自愿基础上的高利贷也是正常的民间借贷,也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怎么理解这个自愿?就是不管利息多高,只要我同意借,你愿意借,那都是你情我愿的,都是合法的,比如我们常见的2分利,3分利,甚至5分利,前提是双方自愿,不能强迫。

这个世界之所以有法律,某种程度是有违反契约的人,比如借钱的时候,很自愿,但还钱的时候开始老赖,这样的行为我们已经见到过很多案例了,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年息24%的,法律是完全保护的,年息36%的,如果利息已经偿还,那么法律是支持的,超过36%的部分,法律不支持,现在有的人还在拿同期利率的4倍说事,那个法律过时了。

我们综合一起看,可以这么理解,年息36%以下的高利贷,法律会支持,年息36%以上的高利贷,如果是自愿,法律不干涉。如果先自愿后老赖,那么如果上法庭,还36%以下即可。如果不愿意上法庭呢?大家也都明白,暴力催债,高利贷黑社会出现的原因,当然这是违法的。这么一说,就简单了。

我们一再说,借钱要还,如果觉得利息高,你可以选择不借,但借了就要还,不要指望天上掉馅饼,说不用还了,还是不做梦比较好。

拿到贷款后,马上扣2成,明显属于砍头息行为,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建议选择合法渠道贷款,比如工商银行信用贷,贷款10万,先息后本,年化利率为4.35%,比其他融资渠道便宜很多,现在很多银行都实行网上申报借贷,流程比较简单,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民间借贷一般不会有提前扣除利息的做法,通常在本金中直接先扣除利息的行为也叫“砍头息”,多出现在近年来各种各样的“套路贷”上。按照过往的“砍头息”比例来看,基本都是在30%左右。比如说,借1万元本金的情况下,扣除利息30%,到手的资金实际仅有7000元。但到期后必须要按本金1万元计算。

可以说,这种“套路贷”现象大都是“714高炮”平台常见,但凡上了钩的客户,恐怕就再也难以上岸。比如客户因为急需用钱,为了几千块钱寻找“714高炮”平台进行短期借贷,最多14天以内就要连本带利一次性还清,有些人刚开始以为自己可以做到,没想到最后几乎都是陷入高利贷陷进。

最可恨的是,那些“套路贷”平台在客户有第一次借贷行为后,会以各种手段忽悠你继续进行第二次借新还旧,甚至许诺第二次会有更高额度及降低年化利率,但事实上大多数借贷人都是很盲目乐观的,有些甚至如何计算利息都没有搞清楚,完全是听对方说的那一套。这几年发生了很多借几千还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典型案例,有些人甚至为此家破人亡。

总之,按照正常借贷行为都应该是到期还本付息的,但凡是提前扣除利息的行为都是一种变相的“砍头息”。无论是双方约定的贷款利率多少,只要采取这种提前扣除利息的就肯定是违法行为。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36%为部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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