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年龄工伤怎么赔偿_入职时超过退休年龄,干活受伤能否按工伤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0:15:13 人阅读
导读:律师解答:根据本案情况,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我国的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所造成的伤害,是属于工伤。我国劳动法对劳...

律师解答:根据本案情况,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我国的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所造成的伤害,是属于工伤。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没有限制。即便是,超过退休年龄也是可以进行劳动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雇佣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职工在工作中造成了伤亡,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及本律师办理劳动工伤类案件10年的经验兼有解答如下。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超过60岁,退休年龄是很难再交社会保险的。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

第二,劳动者超过60岁退休年龄,发生工伤的,首先要确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基本的法律关系是选择维权的基础。

第三,如果劳动者选择工伤维权的话。首先认定工伤这个程序就比较难。而且要确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即便是在特殊情况下能够认定为工伤,那么是否能够得到充分足额的工伤赔偿,也是问题。

第四,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通过工伤程序解决赔偿问题,或者是通过普通的民事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解决赔偿问题。

第五。选择解决赔偿维权程序不同。责任分配,以及时间长短,赔偿数额鉴定标准。都有所不同。劳动者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第六,劳动者超过60岁退休年龄而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起来情况比较复杂,

建议,能够详细咨询专业律师已得到权威明确具有实际操作新的知道,免得自己不懂法律,走了弯路,而使自己的权力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不在年龄?是在工作单位受伤、就是工伤!

1)用人单位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2)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受工伤后的赔偿问题,其一,经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主体责任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不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赔偿;其二,劳动者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对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会不予支持;其三,关于赔偿的项目,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赔偿项目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在好的法律条款都必须要靠自己去努力争取,自古到,民不告,官不究!

单位要赔偿,但不能按工伤处理。原因如下:

1、工伤的前提,一般是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我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干部身份的,男60岁、女55岁;工人身份的,男55岁、女50岁。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员工就办理退休手续了。员工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因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要是还在单位工作、或者找其他的单位工作,双方之间一般是劳务关系。

2、在双方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的,可由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劳动者如果自身存在过错,还要按责任大小,适当分担损失。

3、也有一种说法,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有按工伤处理的。但实际中,很少遇到按工伤处理的。

总之,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继续在外工作的,如果在外从事劳务工作中受伤,是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的。

第一,最高院有明确的意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因工伤亡的可以认定工伤。

我的坐标是山东东营,恰巧在东营市中院审理的李克英诉垦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确认一案同样遇到了这个问题,当时的争议很大,后来,东营市中院向山东省高院请示。请示的问题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山东省高院的意见是可以适用,鉴于本案法律适用问题影响面较大,各地做法不一致,对于今后的案件审理具有指导意义,为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省高院专门就此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最高院研究后作出(2010)行他字第10号答复,指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去年我刚在东营做了一个类似的案件,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样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作出了工伤认定,并且当地法院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计算劳动者的损失。

第二,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没有交保险,不影响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只会影响钱从保险基金出还是从用人单位出。

第三,用人单位欠付工资的,职工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追索工资(劳动报酬),职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非因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因职工工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即违法),应当向职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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