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合同重新定工资_先续签劳动合同后出台考核绩效工资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0:04:23 人阅读
导读:谢邀。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继续上班和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问题,...

谢邀。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继续上班和支付报酬,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问题,当前社会上争议较大,有不同认识。就此发表一下个人看法,供题主参考。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订手续,双方继续用工的法律性质

劳动合同到期,依法终止,原劳动合同消灭。劳动合同终止后有两种效果:一是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二是续订劳动合同,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双方未办理终止手续,也未办理续订手续,不能简单认为视同按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法释[2001]14号《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劳社厅函〔2001〕249号《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责任

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到,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有终止权利,任何一方提出都被允许。从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是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也不是终止新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造成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原因,可能双方都有责任,一般不属于恶意,事实情况是双方都认同当前状态的,一般也不会出现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情况。双倍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质,一般是处罚违法行为。既然造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单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那么据此惩罚用人单位与立法本意不符。因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当然,这里要排除用人单位故意不签情形,比如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答应续订劳动合同,但就是找各种借口故意拖延不签。

三、总结: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据此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也不需承担双倍倍工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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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友友好?你问用人单位先续签劳动合同,然后在出台绩效工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是有区别的,要看你和用人单位的合同条款是怎样签的!

如果你的合同文本中:没有明确拒绝绩效工资的条款,也没有约束公司不能改制的条款,那么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大程度的挖掘员工极积性,对计酬制度适当的调整改革是合法合规的,公司′为持久的全盘大局考虑,换了你也会怎样做!

如果你和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有言在先,签过不同意改为债效工资条款的,或者公司改制需全体员工同意条款的,那么你可以提醒公司领导按合同条款执行,如果公司领导知之不理,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政府有关部门一定会依法维护你的正当权益!为你主持公道,

希望你的问题能圆满解决!谢谢!

可以,这属于双方协商的范畴。如果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劳动者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以降低劳动者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代表员工与用人单位之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此时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是否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如果续签的话,就应当重新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劳动者与单位脱离关系。

但是像题目说的这种情况在现实当中还是经常出现的。即用人单位既没有与劳动者重新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还默许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其实是跟一开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是一样的。而且此时不再给予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也就是说,从劳动者合同到期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立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过了一年,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将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时应当立即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所以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应当是立即补签合同,如果你不想补签,干脆就支付经济补偿金让劳动者走人,否则这样拖着对用人单位的风险和用工成本会更大。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不可以,且享有同等待遇,否则员工可以依据未按时发放工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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