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顺位的法定继承人_第三顺位继承人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8 22:46:45 人阅读
导读:按《继承法》法定继承的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房产证上写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还在,儿子就想继承房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按《继承法》法定继承的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

房产证上写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还在,儿子就想继承房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如果是你母亲的意思,要想继承也行,那我就帮你划分一下吧。

在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哪怕这个房产是属于父亲的婚前财产,由于你母亲一直陪伴着你父亲终了,这个房产就属于你母亲和父亲的l婚内的共同房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整个房产有二分之一是属于你母亲的拥有权。剩下父亲二分之一的房产继承权由配偶,子女和父母来平等分割继承。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也没有兄弟姐妹的话。那么父亲的这一半遣产由你和母亲各占二分之一,母亲对整个房产拥有四分之三的归属权,你只有四分之一的房产权。

除非你的母亲自愿放弃自己在房产上的四分之三的拥有权,把它赠送给你,要出具书面证明和她本人亲自前往,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赠予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前,要进行房产评估和缴纳房产赠予的税费,你还不如等母亲百年后,再合法的继承父母的遗产,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费用。

《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已经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其直系晚辈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范围仅限于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儿媳、女婿本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的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我国法律规定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胎儿也可充当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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