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企业标准_怎么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6:09:54 人阅读
导读:你好,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0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

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

0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该部分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应税劳务: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0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不含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0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个人一般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而不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0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这里关于“经常”并没有很明确标准,但实际情况一般指偶尔发生一两次出售无形资产或转让商标之类的情况

05、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 +3%)

按“营改增” 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06、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07、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会计核算不健全是什么意思?

会计核算方法是对会计对象(会计要素)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和监督所应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七种:

1、设置会计科目 2、复式记账 3、填制和审核凭证 4、登记账簿 5、成本计算 6、财产清查 7、编制会计报表

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很专业的会计部门来处理账务问题,保障以上7个项目的准确核算,就属于会计核算不健全。

一、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二、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不是很明白题主的问题,根据自己理解从两个方面回答一下。

①如果你想界定你的供货商或者合作方是不是一般纳税人,你可以去对方所属的省局官网或者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官网查询,因为现在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你想界定就可以自己根据对方的税务识别号自己去查:

如图所示,各省税务局官网为方便纳税人,有涉税查询模块,其中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你可以根据对方的资料输入进行查询。

② 如果用一个标准去界定,那么规模在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或者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及以上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而且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选择小规模。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或者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足500万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判断和根据经营需要及可以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选择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转登记成小规模,而一般纳税人申请实行登记制,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只要资料填写符合要求就可以通过,这个条件下,两者之间的界定看纳税人的选择。

这是年初发布的普惠税优政政,小规模纳税人税优主要包含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三方面:



一、增值税暂免

1、暂免主体: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小规模纳人。(不包含一般纳税人)

2、暂免期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提供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月销售10万元及以内(季30万)暂免增值税

4、提供应税服务,月销售10万元及以内(季30万)暂免增值税

二、增值税附加

1、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优惠力度:各地方政策根据财政部、税总通知精神,优惠50%,因此地方财政缺口由中央补贴。

3、优惠期间(暂定):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

1、优惠的前提:资产不超5000万元,员工不超300人,年应纳所得额不超300万

2、优惠期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3、具体优惠: 年应纳所得额0―100万的,综合征收率5%; 年应纳所得额超100―300万的,综合征收率10%

例如年应纳所得额110万的企业所得税=100×5%+10×10%

四、申报表的填写

以上优惠政策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根据企业实际数据和系统申报表详细内容填写,满足优惠条件,系统自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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