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算骗保,因为交警代表国家公正执法
车险的中车损险承保的责任事故或单方责任事故中车辆的损失赔偿,这类事故中第三方完全无责或没有第三方才会激活车损险。所以单方事故的车损(或座位险)的激活理论上不存在多方合作骗保,即使骗保也只是车主的个人行为。参考题主的问题描述应为第三方责任方,对方车主利用制造假现场等方式骗保与题主无关。
但如果是私了之后,对方车主要求或建议两方合作骗保,通过事故定责牟利的话那就是违法行为了。不论出于善意还是私利,多方事故在理赔之后不应该再去签订责任认定书通过车险理赔。两方协商的赔偿费用是在车险赔偿责任或限额以外的不足部分,应由肇事责任人负责赔偿;简而言之是超额后才需要两方进行协商(私了),处理的先后顺序不能搞错了。
参考刑法第198条之《保险诈骗罪》篇,有以下两种三种场景的行为可定义为骗保。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虚造原因,并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这三种常见的汽车骗保行为可定义为【保险诈骗罪】。按照规定如车险诈骗数额较大,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10万元之间的罚金;数额巨大或其有他严重情节,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之间的罚款。
更严重的情况就不在一一赘述了,重点需要说明的是较大和巨大的概念。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2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100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汽车如果发生稍微严重一些的碰撞,或者是中高端车的轻度碰撞,维修换件的费用总能轻松的达到较大标准,后果已经说明了。如果想要“以此为业”的话,参考最后两条的标准等待10年以上的劳动改造吧。安全驾驶,记住歪财不富命穷人就好,赚钱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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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请他的律师你怕什么?他要告你让他告,让他连同你的保险公司一起上告。不用管他请不请律师,私下协议一概不签,他一个律师有什么权力划分责任,真是荒唐。
第一,等待交警划分责任以后再协商处理结果。协商无果让对方起诉。
第二,不可认全责,这是属于人伤纠纷会很多,事故刚开始对方就请了律师,并没有明显的责任划分,足以可见对方不是什么善茬,很可能是属于那种无理也要争三分的人。
第三,对方已经请了律师,看样子是做足了准备起诉的打算,那就等待交警责任划分以后再议,期间自己该干嘛就干嘛,不垫付,不探望,不协商。切记这个时候不是你滥用善心的时候。
第四,你回想一下事故发生后自己有没有逃逸,有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叫救护车,在现场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前来。如果都有那就证明自己无过错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