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提问,因为很可能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散。但作为专业法律人,还是给你提供一个专业的回答。
原本,结婚、离婚这事,只要手续齐全,双方下定决心,到民政局走一趟,按现在的行政效率,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不过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就有很多条件限制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要启动起诉离婚得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双方得先领过结婚证。(非法混用不能起诉离婚)
二、必须由婚姻关系的其中一方提起起诉离婚。(两口子的事,其他人少来掺和,父母、子女都不行)
三、提起起诉离婚的人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过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提出起诉离婚法院也不受理)
四、符合《婚姻法》关于起诉离婚条件的一些规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有证据哈)。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种证据好找)。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资料都算)。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最不好举证的,只有旷日持久的坚持收集证据)。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不过,还得提醒特别注意,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如果在这些期间,离婚是女方提出的,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不受限制。
此外,两个人有缘走到一起,真的不容易,如果能再沟通,乃至合理妥协后,可以重归于好的,还是奉劝“珍惜彼此”,实在无法过下去,好聚好散,打得头破血流、闹得乌烟瘴气,实在没有必要。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对此话题感兴趣的朋友,敬请关注头条号“大理十度半”。欢迎相互交流探讨。 欢迎在评论中发表自己的不同观点。
男女双方只要协议离婚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去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 ,而想离婚的一方又没有法定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有可能会在一审的时候不判离, 这时候 ,想离婚的一方只能过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
那么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有下列情形属于感情已经破裂 ,法院有可能在第一次的时候就会判离,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先到立案庭起诉,起诉需要你的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书,对方的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理由就是感情不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的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需要你在判决下达后的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判定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