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加班不给加班费_公司每天要求加班,没有加班费,你怎么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9:34:43 人阅读
导读:一般企业(包括国企),对员工基本都实行三条线管理。管理(领导人员)、专业技术(工程师)、技能操作(一线工人)。一线工人,都是定时工作制,加班是有加班费的。技术人...

一般企业(包括国企),对员工基本都实行三条线管理。管理(领导人员)、专业技术(工程师)、技能操作(一线工人)。一线工人,都是定时工作制,加班是有加班费的。技术人员,大多数也没有加班费,有些好单位对固定岗位的技术人员给加班费。管理人员,加班费,是不可能有的。

曾经有些国企,也对管理人员给过加班费,后来就成为变相的福利。比如,有些部门的领导,不能给下属涨工资,就给每个人每个月报15个加班。目的是什么?就是变相增加工资呗。因为工资部门说不了不算,但是加班费可以申请,工资总额是上级核定的,但加班费可以从财务成本费用里列支。别的部门眼红,于是大家都报加班费。后来,规范工资性收入,管理人员的加班费就取消了。

为什么有些企业包括国企不给管理人员发加班费?主要有几个原因:

【一】国企管理人员,本来就是弹性工作制。上班不打卡,有事打个招呼就不来了,中间也可以出去办私事。年薪假,那是必须保证的。平时请几天假,给上司打个招呼就可以了。工作时间都这么弹性了,你加几个班,还想要加班费?

【二】没办法列支。工资总额,是上级核定的。原来,企业财务比较灵活,福利、补贴、加班费,可以走财务费用。现在管得严了,只要是发到手里的钱,统统走工资卡。规范了收入渠道后,就没有加班费了。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给你加班费,还是你工资总额里扣出来的。所以,发不发加班费,没有意义。

【三】摆不平。不患寡患不均。管理人员,由于工作性质不一样,有的经常跑业务,下去检查,有的是坐办公室,有的要亲自去现场,有的在办公室打电话。你加班,有加班费,他加班没有加班费。导致内部不平衡。如果都给加班费,对真加班的人,更不公平。

【四】没有办法操作。比如,财务每月有几天加班,但平时不是很忙。开始,财务部门申请加班费,后来,其他部门就不乐意了。我们也加班,没事也加班,尤其那些住宿舍的单身员工,下班吃食堂,吃完食堂,回办公室打游戏,也报加班。真加班,与假加班,分不清楚。所以,取消加班费。谁来界定真加班还是假加班?谁来界定是工作真忙还是效率低?界定的成本很大,不如一律不发加班费。

【五】很多人也是自觉加班。有些部门由于工作性质,真的非常忙,不加班不行。比如,白天忙杂事,晚上写材料。不加班是不正常的。领导晚上都在办公室看书学习,下属不来加班,领导是嫌弃的的。关键是,多年来养成的传统,从来不发加班费,谁还好意思要加班费?对于主动加班的人来说,加班图的是表现,要加班费,就是对传统作风的否定。。

谢邀。

据题意分析,公司每天要求加班却没有加班费,说明这家公司特点虽生产工作量很大,但利润却很少,或者说财务状况每月每年核算下来是薄利多销,又日常生产经营能正常运转,日常资金进销对冲和管理费用等情况也是趋紧的,但绝对保证工资类资金每月发放。

因此鉴于以上综合情况的分折,虽正常的资金运作外,除留用一定余地。但由于生产量较大,要保证按时交付客户,就需题意中所说每天要求加班,没有加班费。分析认为,这是讲讲而已,公司如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短时叫员工可以理解,时间长了且要每天这样,再诚实肯干的同志日久肯定也会有意见,不会长久,你领导也喊不动人,这劳动法有规定,领导和员工都清楚。

所以,分折认为,公司可有采取开具调休单的办法,或趁何时生产空档和间隙时让参与加班的同志给于轮休的办法,当然,这些参与加班的同志也是急生产所急,顾全大局的做法,领导也会记在心中。

加班是员工对公司的风险,支付加班费是公司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必须支付员工加班费,或者是安排调休。


一、企业安排员工加班有3种不同的情况,对员工利益的保障也有所不同。


一是在工作日时间安排加班,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在周一到周五这些正常上班的时间,下班以后,要求员工继续加班,那公司必须支付给员工加班费,标准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来执行。


二是在休息日时间安排加班,情况有所不同。


第一种,是企业安排员工进行补休。比如,周六员工加班一天,可以在工作日时间,安排一天,让员工休息。

第二种,企业没有安排员工进行补休,那么,企业必须支付员工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春节、元旦、中秋节、清明节、端午节、国庆节这些法定节假日,公司要求员工加班,那,公司必须支付三倍工资。


因此,公司在不同时间要求员工加班,公司对员工的保障方式也是不一样的,要区分情况来分析。


二、为什么有的公司天天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


对于企业在休息日时间安排员工加班,事后又安排员工进行调休了,那么,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这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因此,如果企业是这种情况,无可厚非。


有的企业,不发加班费,却通过其他方式,变相的发放加班费。我一朋友,做室内设计,负责招投标工作,有时候开标前,经常需要加班。他的老板,一般不发放加班费,经常是发放奖金。中标以后,老板会奖励他,既相当于加班费,也是对他标书制作、招投标工作的奖励。双方都很高兴。


有的企业,是故意不支付加班费。有的企业,就是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肆意的安排员工加班,就是不支付加班费。而员工,为了能够长期从事这项工作,忍气吞声,不主张自己的权益,也导致企业肆意妄为。



三、对于故意不支付加班费的企业,员工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拒不支付加班费,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常所说的劳动局,可以责令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和加班费,甚至也可以责令公司给予赔偿金。


另外,我国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公司安排员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公司违反了这一规定,就属于不按规定安排加班,劳动局有权要求企业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


对于企业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的情况,员工需要主动的维权。


一是可以找工会协调。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的。我们可以集体向工会反映,由工会出现,与企业管理层、领导层谈判,维护职工权益。


二是可以申请调解。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由调解员对劳资纠纷进行调解,督促公司履行法定义务,发放加班费。


三是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是到法院起诉。这是比较激烈的手段,相当于劳资双方对簿公堂。虽然能够成功的维权,但是代价也是比较大的。不利于员工以后的工作,需要慎重。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行为,我们要辩证的看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不是一定要求企业发放加班费。对于企业不按法律办事的行为,员工也应该敢于维权,不要畏惧企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你好,亲,这个问题,应该从几个方面去分析:

你是拿年薪的高管

现在在很多大型企业,拿年薪的高管,动辄上百万的,那么是没有加班费的,他充当的,是一个企业运营者的角色,如果你是高管,不给你加班费,很正常,因为再你的年薪里面,已经有了,你比别人的工资高,就应该付出多,需要的时候加班,如果再给你加班费,那就不是年薪了

你是月薪制的,而且不是高管

如果你是月薪制的,而且不是高管,老板让你长期加班,不给加班费,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这个时候,你应该主动的提出来,如果提出几次无效,那么,这样的公司,没有留下来的价值,当然这种情况,存在于小企业的比较多,因为小企业,暴发户也比较多

老板的做法,是你惯出来的

记得很多人,不会拒绝,第一次老板让加班,本身有意见,也不说,第二次也是一样,而后第三次......,最后给老板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你,就是要加班不用给钱的那种,你一方面为企业付出多的同事,在同事,老板心里,也会骂你傻,有句话说,事不过三,到第三次还让加班不给钱,果断离职,当然如果不理智,也有其他办法

找老板谈,有事请假也不扣钱

很多小企业,为了让员工多付出,加班不给钱,那么我们可以找老板,要求请假也不扣钱,我想老板不会反对吧,当然这也要看你如何去说,只要话说的得体,是可以达到要求的,那么老板让加一次班,我们就请假一次,下次老板就不让你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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