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交的有社保能否告公司_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可以告他们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06:24:58 人阅读
导读:恭喜你赚大了,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获得实发工资的双倍补偿(包含已实际发放的部分)。具体操作如下:搜集用工证据。你这种情况比较好...

恭喜你赚大了,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获得实发工资的双倍补偿(包含已实际发放的部分)。具体操作如下:

搜集用工证据。

你这种情况比较好搜集,首先去所属人社局社保中心,凭身体证调取社保缴纳清单;然后去工资卡所属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打印工资清单。

这样,你作为用人单位员工的证据就充足了。当然,你能把每天考勤的记录,以及其他员工写的证明,一并准备好就更好。如果没有也没关系。

与公司交流,争取协商解决。

此时,你与公司交流,明确提出,补签劳动合同,且要求发放拖欠的工资。并以平和的语气告知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需要双倍补偿工资的。

通常情况下,公司知道理亏,会和你补签劳动合同,发放拖欠工资的。由于社保都是按时缴纳的,如果你还想在那儿干,你也不亏,事情就结束了;如果你不想干了,那就要争取双倍补偿了,一般公司都不会爽快给你补偿,而是大多采取不理采和拖延的战术。

此时,你就要采取下一步。

去所属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带上你是用人单位员工的证据,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工作一年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还拖欠工资,请求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劳动监察大队对这类案件会立即查办,因为企业不合法用工,劳动监察大队除了有权勒令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及时发放工资外,还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在受到处罚通知书后,还傲慢处之。劳动监察大队会教你如何操作的,如到劳动仲裁院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

五险一金

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违反规定未缴纳员工的五险一金,包括未及时缴纳、未足额缴纳、未按法律规定的项目缴纳等情形。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不同的地区的法院出于不同的利益衡量,对于“未依法缴纳”采取不同的观点。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不足一年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则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但经济补偿金在金额上具有一定的限制,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满一年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部分应当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未及时或未足额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

解决方案

我国目前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是劳动诉讼仲裁前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终局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劳工争议仲裁为必经程序,当事人不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对于提起仲裁,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通常在劳动案件中,由于证据的特性以及常有影响取证的因素存在,证据面临灭失的风险,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就会十分必要。

从提问标题看至少反映出了两个问题;

一、你很了不起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能够坚持在一个单位一干就是十八年,凭这一点说明你是一个对工作的热爱、执着、认真。其性格特点也应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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