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时怎样算正当防卫_怎样认定正当防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2:32:09 人阅读
导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现在社会,让别人打没事,别打人!主动打人,故意伤害,别人打你,你还手,斗殴。别人空手打你,能抗就抗,不能抗就走,打完就报警!最次拘留他,造成伤害还得判他刑,有法律制裁他你怕啥?如果对方拿着凶器,还是能走则走,不能走,避免伤害,如果抢夺了对方凶器也千万别扎人,那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双方抢夺凶器无意识的划伤!扎人是不算的!在遭到多人围殴的时候,可以抓住一个弱的打,只打他一个人,这样既可镇住其他人,也属正当防卫,但不能下手过重,防卫过当也是不行的!在打仗的时候,千万不要说什么我要整死你的话,如果对方真死了,你就是故意杀人,不说就是过失杀人,量刑差好多的!也不要携带管制刀具,别人主动打你,你拿刀还击也是不行的,要就地取材,随手操家伙!也不要从背后攻击人,那是预谋伤害!总之就是不要打仗,别人打你也别还手,没钱还穷横的离他远点,打他你花钱,他打你又没钱赔,所以离这样的远点!

就没有正当防卫这一说。法官眼中,你只要还手了,就是互殴。人家拿刀砍你了,你只能跑。你不跑,都告诉你你做的不对,你拿起个棍子,你就是互殴!

在坏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坏人做坏事,你只能受着,不然你就犯法,或是给坏人解脱罪名找到理由。

在法官眼中,正义从来不是用法律来维护的,相反,法律却是用正义维护!多么可笑的现实!

就拿唐雪的案例来看吧,对方拿着刀去唐雪的家里行凶,如果唐雪不出手,死者一定是唐雪,假如对方没有拿刀,而唐雪则用刀把对方捅死了,那也有一点防卫过当,但是还不能看成是防卫过当,因为对方是一个体育专科人员,个子又那么高大,对于唐雪来说则没有一点胜算的把握,在自己受到人身安全的极点时,唐雪当时要是一时头脑空白,扎了对方一刀(仅是一刀)!要是多刀也可以说成故意伤害罪。

我是这么设想的,对方一记直拳打过来,我要么侧身避开,要么伸手用一招“羚羊挂角”把他手拨开,于是我再等他下一步的动作,如果他愧然退下,皆大欢喜,如果他大怒,另只手持匕首刺来,我必须静静地等待……………零点零五秒后,他的刀尖已经刺破了我的衣服,此时还无需大惊小怪——因为他还没有真正伤害到我,一旦——刀尖刺入我的皮肤零点几毫米时,我可以确定一件事:他是玩真的,好!!此时我的另一只手可以迅速出击,抓住对方的手腕,然后静静地等待着他的下一个动作………………对方如果黯然撤退,那么皆大欢喜,如果对方恼羞成怒,提膝向我裆部撞来,我需要静静地等待,待我的敏感之处被触及,可以确定一件事:子孙根要毁毁啦!于是我可以侧身,拧胯,堪堪避过这一重击,然后,你知道的,我只需静静地等待他下一步的动作………………………………………………………………………………

如果别人想先动手打人,或者是在自己没有防备的时候,被打了一下,我会退避三舍!

为人要学“张公百忍”!“张公百忍”是历史上最经典的故事。他的一次一次的忍让,不但没有人说他是懦夫,而且让那些侮辱他的人汗颜!

忍的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

警察呢,会问你,还手了吗?你回答还手了,就算是互殴,你要反问,那我就不动,让他打?警察回答,你可以报警。死循环,认命吧。

一、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并且针对精神病人所作出的侵害,也是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但是,必须注意的是:1.对于没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是不适用正当防卫的;2.动物导致的加害行为只可能构成紧急避险而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3.不存在现实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系属假想防卫,而不是正当防卫。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只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可能对权利人造成人身财产上的威胁性、紧迫性侵害,也才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到实施结束。但是这并不绝对的,首先是如果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而等待其实施后采取措施可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的情况下,应当视同侵害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同样的,财产性犯罪中,在能够采取行动挽回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应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尚未结束,仍能够成立正当防卫。 

三、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四、必须是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不法侵害是有侵害人实施的,所以说防卫也只能是针对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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