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劳动合同被辞退_合同书在公司,被辞退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02:16:37 人阅读
导读:除了合同之外,还有很多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物件,比如工资条,每月考勤记录,甚至是工牌的办理时间,在公司OA的使用时间等。当要被辞退,而又没有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引...

除了合同之外,还有很多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物件,比如工资条,每月考勤记录,甚至是工牌的办理时间,在公司OA的使用时间等。

当要被辞退,而又没有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引起自己的警惕了,因为这种情况下,八成公司是不会给你合同的,因为他把合同拿手里就是防着你有证据证明自己在公司工作过,不能证明就不能为自己申请到经济补偿金,公司的那点小心思,你可一定要看穿了。

这个时候就不要去找什么合同了,就老老实实的找其他任何能证明自己工作和工作时间的资料,把他当成是合同的一个补充。

另外,合同在公司,其实对你来说也是相当有利的。完全可以以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月薪。反正合同没有拿在自己手上,就算是签订了也算是没签,因为自己手上没有盖章的合同,那等同于没有签。

如果公司能拿出合同举证签订了,那无疑为自己申诉经济补偿金带来了有利条件,能够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公司不能举证签订了,而你有相关的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明,那么就可以未在入职后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申诉有2倍的工资赔偿。

总之,这两种情况,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没有合同,反倒成为了一件好事,所以,有时候不想只想负面,还是要换个角度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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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遇到这样的问题真的让人很无语,但是我自己也亲自处理过这样的问题。对于个人来说,也是很无奈的事情,该怎样办我简单的说一下:

首先就是调整自己的心情:面对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自己努力就能改变的事情,所以与其纠结在心理的不平衡中,还不如痛快的去接受,努力的调整自己的心理认知,不就是一份工作吗,从头再来,也许还有一份更好的事情在等着自己呢。

其次就是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当天被离职,说明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更不是因为自己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而是因为企业内部的原因导致自己被离职。那么如果这样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并且是因为企业的原因,应该是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按照你的情况,补偿金应该是半个月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度工资标准。如果你不同意这样被辞退,那就可以拒绝签字,企业会强制执行让你离职,这样操作的话,企业给你的应该是赔偿金,这里的赔偿金应该是补偿金的两倍。再加上提前三天(你本人日工资)的代通知金。

最后拿着补偿金赶快去找一份属于你自己的工作,并且建议你不要在这种事情上过多的纠缠,从头再来未尝不是一种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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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辞退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的法定情形,才能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该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的法定情形,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椐该法第八十七之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还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即2N十1。还需结清前期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赔偿金、代通知金和前期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谢谢邀请。

人是要往未来看的,要前进的,当然也要吸取教训和经验。

人这一辈子很短,所以有些事情不要硬干蛮干,要懂取舍。

所以,站在上述两个视角,我给予一些建议。

建议一:如果从经济角度衡量的损失在20000元以内的,且无其他精神或人身伤害性质的辞退,我建议重整旗鼓,另寻它路。简单说,辞就辞了别,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这个建议不是“阿Q精神”,更不是什么要“忍气吞声”或“胳膊拗不过大腿”的心灵鸡汤,而是要懂得取舍。

人在前进的过程中一定要衡量有利价值,若在做事的过程中,明显的弊大于利,何必还要给自己找麻烦找不愉快呢。

基于题目,首先没有劳动合同,直白来说就是没有核心证据,打官司找律师在没有核心证据的前提下,是比较困难的(不是说不行),这个困难给你带来的金钱、时间、精力的损耗远远要大于你最终结果给你带来的价值。

其次,如果辞退你给你带来了损失,如果折算成经济指标如果低于20000元,你根本在没必要去花时间再去讨所谓的说法或者其他结果。


建议二:如果你真的想要讨个说法有个结果,或实在打不开心结,甚至有什么过大的经济损失,那我就建议搜集证据,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证据:就是证明你在这家公司有工作关系。

1.辞退你的真实原因,是不是符合《劳动法》?不同的原因导致结果会不一样,比如经济补偿等;

2.能间接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请假条(得有公司相关领导签字)、考勤记录、报销凭证等等。另外,你参加公司活动有露脸的视频等等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就两个,一是找专打劳动官司的律师;二是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最后说些:

被公司辞退,怎么办?在我看来所谓“办”了以后的结果,无非三种:

1. 寻求心理的慰藉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要“讨个说法”,不管是人家一个道歉还是一个原因。这个结果,我认为是最无聊也是最没意义和价值的结果,因为你是用时间、金钱换来的,没有性价比啊。另外,即便寻求来原因和说法,是你真的想要的吗?对方给的会是真实的吗?

2.寻求一些利益上的补偿

这个没错,若真是无缘无故的辞退,总的让人活下去吧。

3. 重新入职,继续工作

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反正不建议,因为我一直认为嗟来之食吃着不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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