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晚婚晚育有什么补贴吗_晚婚晚育有什么奖励政策?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1:15:48 人阅读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一般对于婚假和晚婚晚育的奖励政策不同地区规定不同,你应该参考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一般对于婚假和晚婚晚育的奖励政策不同地区规定不同,你应该参考下本地的相关规定,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

如有的地区规定:一般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达到晚婚,一方享受,再婚夫妇,初婚一方达到晚婚年龄的,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延长婚假十天;再婚一方不再享受。

对晚育的,包括生育双(多)胞胎和再婚家庭领取《生育证》的初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照顾护理假10天。对晚婚晚育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补偿,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产假期间婴儿夭折,终止享受晚育假。再生育时,仍按规定享受。

●答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住房。实行晚育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三十日;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和村给予奖励。

(一)晚婚奖励政策   1、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应当在婚假后连续使用。   2、增加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二)晚育奖励政策   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   2、女方15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3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3、增加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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