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我是杭州张律师,让我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先给出一个明确回复: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该约定对双方有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与判例,夫妻财产约定将直接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而不必以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为要件。 那么举重以明轻,不属于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财物财产将直接发生其归属转移的效果。
这里面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的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之间的赠予不同。若表明是赠予的,还是应当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否则将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
所以,要想夫妻一方财产转化为共有财产,或者共有财产转化为个人财产,又不方便做手续的,夫妻财产约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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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答:
这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法定财产制度的补充。夫妻约定财产制有以下些特点:
1、约定的身份条件:约定的双方应是合法夫妻,不包括未婚同居、婚外同居者之间的约定。
2、约定的形式要件:书面形式。
3、约定的时间要求:婚前、婚后均可。如有些人结婚前,会作婚前财产协议。
4、可约定的财产范围:婚姻期间双方所得的财产、及双方的婚前财产。
5、约定财产所有种类:a、各自所有;b、共同所有;c、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6、约定的效力:a、对内效力,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b、对外效力,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条件,在第三人与夫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若第三人知道其夫妻财产已经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就以其一方的财产清偿;若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当然,既然夫妻间对财产关系的约定,还需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如自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合法、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等等。
题主所述“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即为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约定的财产“各自所有”,在夫妻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在夫妻离婚时,约定的财产“各自所有”的,该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感谢邀请!
1、离婚时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这个协议已经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应依据分割协议去房管局办理产权手续,这是协议法律义务上的要求。
2、离婚后马上复婚,这个是婚姻关系的恢复,不等于财产关系可以恢复原状。事前已经有生效的离婚协议,基于协议的法律严肃性,应尊重这份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
3、从物权法角度分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债权协议,要发生产权变动,需要拿着协议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才发生物权效力;如双方还未来得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从产权效力角度考虑,这个产权还未发生事实上的变动。但根据已生效的离婚协议约定,应当去办理产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