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写最低工资违法么_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签定劳动合同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4:38:46 人阅读
导读: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数额,确实欠妥。但只要劳动者签了字,就很难说它是错的。用人单位一般口头承诺的工资都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正常经营...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数额,确实欠妥。但只要劳动者签了字,就很难说它是错的。 用人单位一般口头承诺的工资都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正常经营时也会履行口头承诺,但当企业经营发生问题或困难时,便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由,降低员工工资。这种做法主要发生在民企和个私企业中。劳动者一般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坚持把口头约定的工资数额写入劳动合同中,否则宁愿不干,别无他法。而实际情况是能坚持做到这一点的劳动者是少之又少。

这样做严格来讲是不合法的,但也是有政策依据的,所以也有其合理性。

第一,《社保法》在后,社保缴费实施在前。

《社保法》第十二条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但是由于《社保法》是从2011年才开始施行,很多企业社保缴费实际从1996年就已经开始,经过十多年探索和实践,终于形成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社保法》,《社保法》的实施,对于规范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在探索中不断完善。

在《社保法》实施前,各个地方政府,为了更好探索和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功能主要体现“广泛性、公平性、普惠性”,其目的就是实现全覆盖。即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要缴纳社会保险,公平性就是按照个人收入,实行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普惠性就是凡是缴纳社会保险的人,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都能享受到基本的退休金保障。

第三,兼顾公平和效率。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兼顾公平和效率,各省市区基本上都采用了每年公布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并设立三个有的甚至是四个以上缴费档次的操作模式,最高为300%,最低为60%。这样操作的目的,就是不能让现在拿年薪制、高工资的人和低收入群体退休后的退休金差距过大。比如一个年薪几百百万的人,如果按照实际工资来缴纳,那退休后的退休金也是普通劳动者的几十倍,这是不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兼顾公平的初衷的。

总之,社保缴费有的公司按社评工资的60%来缴纳,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是和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是一致的,也是全国大部分地方的做法。从总体上来讲也是有政策依据的,但是《社保法》实施后,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计划在2019年开始,社保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就是严格执法的开始,标志着平稳过渡期即将结束。

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应该跟平时的一样。如果你的工资就是最低工资那么就合法的,否则就不合法。如果加班除了发工资外,还要支付3倍工资的加班费。

合同里写的金额低,是因为单位给你上保险的时候是按合同里的基数给你交的,一般单位劳动合同都会写当地的城市最低标准工资,(写最低标准这是合法的)这样一来单位给员工交保险就是按最低基数给你交了,这样对于你的利益还是有影响的,比如将来领养老保险,交的多领的多,交的少自然领的就少啦!单位可是奸诈的很呢,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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