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执行吗_法院是可以强制拍卖唯一住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1:01:45 人阅读
导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即使是最后一套住房也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只要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住处或者提供一定时间的租金即可。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被执行人只有农村一套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即使是最后一套住房也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只要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住处或者提供一定时间的租金即可。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被执行人只有农村一套房产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但是农村的房产实际执行起来难度是比较大的。

居住权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哪怕是遇到债务的时候,法院也要保护债务人的最基本居住权,以前在债务人有抚养义务,而且名下只有一套房是不能执行的。但这个问题给债权人带来了很大的不公平,因为有的债务人有时候哪怕名下只有一套房,但是价值也很高,完全超过了他们抚养义务的承担范围,所以后来法院对债务人名下唯一住宅能否执行作出了修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在执行债务人财产的过程中,法院首先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但居住权并非指被执行人必须有自己的房产,而是有房屋居住,这个有可能是自己的房产价值比较低可以自己留着住,也有可能是通过租房来满足债务人的居住需求。

另外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房屋法院并没有规定是说商品房还是农村住宅或者自建房,判定房屋能不能执行的标准是根据当地廉租房标准面积的价值,或者当地平均租金5~8年总价。

我们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假如被执行人在农村唯一的房子价值20万块钱,而且有人愿意接手。而当地廉租房的标准面积是65平米(价值13万元),那只要申请执行的人为被执行人提供65平米的住房就可以处理被执行人名下唯一房子。

或者是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被执行人房子一年可以获得的租金是1.5万元,那只有申请执行的人一次性支付7.5万到12万之间(5~8年的租金),那就可以申请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房子。

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农村唯一房产的处理是比较麻烦的,因为农村房产土地性质是属于集体土地房产,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所以想要在市场上正常拍卖难度比较大的,一般都没有人愿意接手。就算有人接手,但未必也能执行落地,因为农村房屋的价值一般都比较低,拍卖的价值要远远低于当地廉租房的标准面积或者对应的市场租金。所以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农村房屋除非价值比较大,否则一般都很难执行到位。

Laz yBears:在2015年前,家庭唯一住房作为生活必需品是不能被拍卖的,这种“人性化举措也给不少老赖一个逃避债务的手段。他们将所有财产变卖,然后按揭买一套特别贵的房子,或者转移财产后只留房屋,造成了什么都没有只剩房子的局面。

后来针对这样的情形频出,最高人民法院在2015年5月颁布了最新的司法解释,其中对唯一住房不得拍卖进行了“解释”,并非所有的唯一住房都不得拍卖,某些情况下还说可以卖的。


1. 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

比如说,有个老人欠债不还,但是他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此时如果他的儿子或女儿名下有房的,并且能够维持其生活必须居住的,那么是可以拍卖名下唯一住房的。

除了老人的儿女,包括有些父母为了逃避债务,将购买的房屋挂在刚成年的儿女名下,想要拼此逃避债务的,统统可以申请拍卖。

2. 执行原因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其他房屋的


这个应该很容易理解。

就是当起诉后进入执行阶段,老赖将其他房屋全部转让只留下一套的,这种情况下我们难以追回其他房屋(老赖可以合伙同他人说,房屋但是只是挂名,或房屋早已签订买卖合同,只是最近才过户的)。房屋追回需要查证等等非常麻烦,此时即使老赖只留下了一套“唯一住房”,我们也是可以申请拍卖的。



3. 申请人愿意按照当地廉租房面积标准提供房屋居住,或愿意按照房屋变价款种扣除5-8年租金

这就是对于某些“豪宅”的应付手段了。有些人迅速将名下所有财产变卖,之后再买一套豪宅居住。例如在其他二线城市,一套房屋可能价值才100万-200万,但是老赖名下有数套房产。为了逃避债务,它把房屋全部卖掉后去北上广深买房,此时四套置换成一套缺成了唯一住房,极其不公平。

对待这种人,在扣除掉部分租金后我们依旧可以拍卖房屋。例如深圳租房若不是小区房,3000元完全足够,那么扣除5年房租也不过才18万,当一套价值500万的房屋拍卖最低也拍出个400万也不成问题,那么就相当于可以执行到382万元,对于老赖来说可是亏了。

若是银行拍卖,那是不会管如今的市场价的多少,如果债务是400万那么即使市价1000万它也只会从400万起价,最后亏了的钱就只能老赖自己承担了。

所以说,如今即使是唯一住房,在以上情况也是可以拍卖的,法律在对付老赖上也是一直在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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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来回答:

第一、如果该套房子被设置了抵押权,因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可以直接执行该套房产。可以私下跟抵押权人折价抵债,也可以被法院拍卖偿债。抵押房产,无论是不是唯一房产,都可以无条件被执行。

第二、如果没有设置抵押权,或者虽然设置了抵押权但申请执行的人并非抵押权人,那么,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的条件是:

①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的房屋。比如,被执行人虽然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其女儿女婿有房子可以住,也是可以执行的。

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其名下其他房产的。比如,被执行人本来有多套房屋,但是为了逃避债务,把房屋转移了,只剩下一套。那这种情况的一套房,也是可以被执行的。其实这种情况,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罪,涉嫌犯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③申请执行人给被执行人提供其他的房屋(标准参照廉租房)供其居住,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租赁市场租金标准从此套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到八年租金给被执行人去租房住。这种就是申请执行人让步,暂缓收取一部分执行款以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从而换取唯一房屋的执行。

除了以上三种条件可以执行唯一住房外,其他情况不可执行唯一住房。

综上所述,可以执行唯一住房的情况有两种:抵押房产、满足三个条件的其他债权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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