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a. 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答案选D。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权属于优先股股东权利。普通股东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经营参与权。股东大会召开时,享有表决权,因而可以通过选举董事会,对公司的大政方针及决策进行控制。(2)收益分配请求权。(3)优先认股权。(4)剩余财产请求权。在优先股和债权人的要求得到满足之后,对公司的利润及资产拥有无限权力。
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今后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2).股息分派优先。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4).一般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答案是否定的。凡事有利就有弊,优先股股东并不是任何方面都有优先权,而是在某一方面获得优先权,对应的需要放弃其他权利。
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体现在利润分配上,也就是说上市公司优先给予优先股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但优先股股东将失去表决权,不能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决议进行表决,也没有上市公司的选举权,而且优先股的股利的股息率是事先约定,并不会随着经营业绩改变,对上市公司来说,这部份股息支出可以事先确定。
再者,优先股股份不能转让,如果不想持有股份,只能通过上市公司进行赎回(按赎回条款约定价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优先股类似于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其优点是优先股股东每年可以获得稳定的分红(就算是上市公司当年向普通股派息,优先股也有股息收入),风险比较小。
最后,假如公司经营不善而倒闭,进行破产清算时,那么优先股股东清算顺序位于债权人之后,但位于普通股之前。对于咱们普通散户股民来说,一般情况是无法获得优先股的,所以了解一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