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没签合同能补双倍工资吗_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9:28:26 人阅读
导读:职场中你来我往,分分合合。职工作为弱势群体,在多数情形下处于被动地位,对于突如其来的职场变化,往往难以有充分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职场中你来我往,分分合合。职工作为弱势群体,在多数情形下处于被动地位,对于突如其来的职场变化,往往难以有充分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使劳动者在失去原有工作和找到新工作之间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下面,我针对你的情形,将问题分析如下:

一、公司不再继续经营而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有权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 在职工与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双方未再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可以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若公司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用工起第二个月到满一年的十一个月时间内,每个月应当向职工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这加付一倍工资并不具有劳动报酬的性质,而对公司的一种惩罚。因此,仅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时效的起点时间为满一年时间。你的仲裁时效已过,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权利已经失去。
  • 公司经营不善而停止营业,在劳动法律上应当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公司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

二、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工作十年的职工两个月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照职工工作年限计算的。在公司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超过半年,给予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给予半个月工资。你在公司工作十年,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获得1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是指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三倍计算;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计算。该工资是应发工资,是在扣除税金、社保费、住房公积金之前的收入额。
  • 因为你有工资的转帐记录,所以你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你工资数额的。工资流水就是你的证据,所以一定要保存好。

三、对于公司不合法行为,职工应该如何对应?

  • 你需要与公司有理有据进行协商,协商是成本最低的方法。如果能够协商成功就不要走其他的路径。在协商过程中,只要公司没有宣布解散,就一定要按时上班,遵守好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 你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解。
  • 如果调解不成,你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再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 你要充分分析你的利益受损情况,有个别的企业还存在着欠缴、少缴社保费、不缴住房公积金、不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等违法行为,你可以一并主张。

由于信息和篇幅有限,作如上简要的分析。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私信我,我们会尽力帮助您的。

打工十年没有合同,没有社保,辞退了有没有补偿,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不管是你被单位辞退还是你主动炒单位的鱿鱼,都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交十年的社保。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打工十年不容易,十年的青春年华就这样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但是回想过去,自己除了得到了劳动所得工资以外,其他属于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一点也没有。这说明什么呢?除了单位没有法律意识或是执法犯法以外,职工的善良和忍让,法律意识的缺失,维权意识的淡薄,为用人单位欺负老好人,善良人提供了基础条件。如果不是用人单位欺人太甚,估计你还不想辞职,还想继续这样忍受下去,今后的损失可能会更大,员工法律意识的觉醒,就是提高我们维权意识的最好手段

打工十年没有劳动合同。其实劳动合同就是一张纸,已经在企业工作了十年虽然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有时并不是老板的意思,也许是公司没有找到好的人力资源负责人,有时人力资源的错可能导致公司老板的判断失误,也可能误导公司老板越来越错。人人都说老板可恶,其实更为可恶的是老板的帮凶和打手。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书面劳动合同签与不签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对员工影响不是那么大,但是对于老板影响就比较大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应当说在第一年老板应当支付你二倍的工资。当然老板没有那么听话的,但是秋后是可以算账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和在单位打工十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这不影响你的权益,应该视为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打工十年没有社保。如果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你主张其他权利的话,那么打工十年没有社保,对你的影响可能就比较大了。社保涉及到我们养老、医疗等方方面面的权益和利益。比如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你这10年都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这个影响是一辈子的而不是一时的;医疗保险不但影响到了当期的医疗保障待遇,同时对办理退休后能否享受免费的医疗保险待遇影响也非常大,即使你通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或是向社保部门举报等,能不能补缴也还是一个未知数,而且维权的难度和成本也是比较高的。

在单位打工十年既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的,无论是公司辞退你还是你主动辞职,都不影响公司要给你进行经济补偿的权利。当然你这里所说的是辞退,如果这种辞退,公司没有和你协商一致,你也没有任何过错,而且公司存在的过错更严重,既不和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所以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予你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经济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在公司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十年应该就是十个月,但是如果是经济赔偿就相当于是二十个月的标准工资。

除了经济赔偿以外,公司没有和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第一年公司应该支付你二倍的工资,可能第一年是按时领取了工资,所以还需要支付一倍的工资,这个是要公司吸取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教训,并不是敲诈勒索公司;另外还要要求公司为你补交十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十年补交这个数字也是非常大的,估计要和公司协商,公司肯定会以强欺弱,以大欺小,也许还会和相关人员进行勾结,让你提起劳动仲裁时处于下风。当然这不要紧,如果下定决心要维权,办法是很多的,除了提请劳动仲裁以外,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败诉了的还可以二审,虽然周期可能要长一点,但是只要有决心,有毅力,有坚强的意志,最终的正义总会得到伸张。

综上所述,打工十年,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彼辞退以后可以主张三项权利。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二是支付一个月以上,一年之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给予双倍的工资;三是为你补交十年的社保及滞纳金。

可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工作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按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计算。如果产生劳动纠纷,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最好联系专业律师帮助。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

工作了十年,公司一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已是违法,特别用人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就更是违法。就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关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依法律同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并领取了劳动报酬,这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建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身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事实上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有关生产劳动,用人单位并为劳动者提供报酬,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同时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即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样就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向用人单位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偿,必须申请劳动仲裁。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须搜集和保存有关凭证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发给的“工作证”,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证明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利于申请劳动仲裁和起诉用人单位,维护和争取个人合法权益。

如果员工在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竹为,也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的标准。

已经工作了十年了,哪怕没签合同,双倍工资肯定是没有的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现在已经视为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可以举证证明你在这个单位上班。不过有个时效的问题,因为劳动仲裁一般只管一年的事情,除非是没给你发工资,所以之前的劳动关系能不能认定还是很难说的。

当你确认好了劳动关系后,你可以向单位要求,让单位帮你补缴社保;或者是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还有就是,单位没有帮你缴纳社保,你是可以向单位提出辞职的,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至于法条的话,你可以自己看看《劳动合同法》,里面都是有的,劳动者对这部法律还是要比较熟悉的,否则会吃亏。

如果大家觉得对你有帮助,请点个赞

点击头像关注我,查看更多法律相关回答,总有跟你情况相近的

我是无极,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一 本提问案例涉及到以下几个事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经济补偿” “经济赔偿”等,我们简单地阅读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详见劳动合同法第14条)

2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法第58条》

3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可以参照以下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发的工作证 以及考勤记录、人证灯等。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通过电子邮件 、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信、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二 回到本案,提问者(劳动者)应当可以这么做。

1 向劳动者提出,签订书面的固定无限期劳动合同,请求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登记。

2 采集相关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请求劳动仲裁、向法院提出诉讼的重要证据。

3 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协商经济补偿等事宜。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 、向法院提出诉讼等途径获得经济补偿。

4 注意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关于经济补偿等内容,本人就不赘述了。


三 温馨提示

本案的提问者,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满十年,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劳动关系,说明用工单位提供的薪资还可以,否则你也不可能长达十年不辞职。作为已步入中年的劳动者,如果你没有过硬的劳动技能,只是一个有简单劳动技能的劳动者,小编建议你谨慎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因为追索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也是有法律规定的,详情请翻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到中年再找工作,年龄是硬伤,真的伤不起。通过协商后,如果用工单位和你签订了合法的书面劳动合同,并从此履行企业应负担的社会保险义务,你就在原单位继续干吧,当然,能有一笔补偿金,那就是“锦上添花”了。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