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原则_如何理解行政处罚法公开原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1:58:10 人阅读
导读:《行政处罚法》中体现处罚公开原则的制度有表明身份制度、听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处罚法定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处罚设定权法定。只有法...

  《行政处罚法》中体现处罚公开原则的制度有表明身份制度、听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处罚法定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处罚设定权法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能设定行政处罚。

2.处罚主体及职权法定。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外,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主体要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和滥用权力。

3.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行政处罚的实施必须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得进行处罚。

行政公开的概念至今没有通说规定,仅有个别学者根据行政立法中具体制度作了简略的描述。一般认为,行政公开原则是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重要行政行为和与公民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行政行为”实行公开原则,是行政活动公开化在行政程序上的体现。行政公开原则实际上是行政程序法的特有原则,也是行政程序法区别于行政实体法的根本标志。笔者认为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均过于狭小,不能够满足现代行政民主化发展趋势对行政活动公开化的要求。

  一般说来,行政活动公开是指政府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各种媒介和手段向社会公开自己的行政职责范围、行政内容、行政标准、行政程序、行政时限和结果、奖惩办法、监督手段以及工作纪律等,以自觉接受别的行政机关或者社会各界的监督,达到公正、廉洁、法治、民主的目的。因而,从外延来看,行政公开不只是适用于外部行政行为领域,而且应广泛适用于行政法各领域,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广义的行政监督法及行政救济法领域。

1、《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质。   2、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