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程序怎么走_职业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2:06:50 人阅读
导读:感谢您的邀请:职业病是企业要做到要先备案后申请,以下几点仅供企业做参考!一.企业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关于做好职业病待遇有关问题...

感谢您的邀请:职业病是企业要做到要先备案后申请,以下几点仅供企业做参考!

一. 企业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关于做好职业病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作业人员做好岗前、在岗、离岗、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医学五类检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从事无毒无害作业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二.企业的职工健康监护检查的内容及项目根据卫生部、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先到当地卫生监督所进行报备,申报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注册;(网址:www.chinasafety.ac.cn)

2.用人单位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表》;

3.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4.用人单位打印审查备案的《申报表》并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按规定报送当地卫生监督所及安全生产监督局各一份。

然后再根据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查内容及项目,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企业要建立职业病危害岗位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应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的作业人员的五类检查及时整理归档,做为职工健康检查档案备查。

四、企业如有发生职业病需进行鉴定的以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一致。(备注职业病患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书和检查报告)。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事劳动(职业卫生),放射工作人员对职业病诊断产生异议,需要进行鉴定.现将职业病鉴定程序公布如下:意见建议: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四)其他有关资料.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先向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医院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经鉴定为职业病的,就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构成残疾的,再申请伤残鉴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业病的诊断,包括病理诊断和致病原因与工作有关的调查确定,如果只做病理诊断,当然个人做都可以,但是要调查与工作有关,则需要企业共同参与。诊断职业病,需要调查个人病史、职业病史和接触史、工作经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源和个人暴露和接触情况等,调查很多方面,检查、检测、检验工作场所,要排除个人原因,要了解与过去工作有没有关系,要确定是否和现在的工作有关等,通过论证才作出职业病结论。所以要求企业参与,并不是为劳动者设置维权障碍,而是实际所需,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做法,不偏袒、不冤枉。

职业病诊断结果发出后,当事人有异议的,都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的鉴定单位申请再鉴定,再鉴定为最终结论,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并不是必须有临床症状才可以,只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证明身体有毒物超标,同时工作上有相关危害源接触或暴露情况,就可以申请。并非一定要发病才可以申请。

关于职业病,一般劳动者都有太多理解误区,以为诊断职业病就如工伤认定般简单,以为诊断出职业病就能拿到赔偿。职业病怎么诊断和鉴定,上面表过不重复。以下介绍诊断、鉴定职业病后可以获得什么待遇和相关程序。

1、持职业病诊断书和鉴定结论到社保做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先治疗,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共同支付。

3、职业病治疗期间,能工作的,继续工作,不能工作的,停工治疗期间,工资由企业发放。

4、治疗结束后,或到达某个阶段,具体咨询医疗机构的意见,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做劳动能力鉴定,评上等级的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5、将来因为职业病导致身体有问题的,需要治疗的,参照工伤复发处理。

综上,职业病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治疗期工资和伤残补助。如果题主的情况只是有毒物超标,并没有任何临床症状,那么诊断为职业病后,可享待遇就是治疗费用和治疗期工资,如果评不上伤残等级,不会有赔偿。

遇上职业病,劳动者要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以下是我的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1、入职初期就发现企业有职业病危害风险的,且企业没有提供职业卫生保护,建议即时辞职再找工作,不要等到超标或出现症状才来维权,职业病诊断和鉴定不易,且得到的经济赔偿远不足以补偿身体所受到的伤害。

2、入职时不发现,后来才知道有职业病危害的,有超标或症状的,走职业病程序(参考上述介绍),没有超标或症状的,可以到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投诉,让企业整改。

3、劳动者有超标或症状,企业不配合或拒绝走职业病程序的,可以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投诉。

再普及一个职业病相关的知识,很多劳动者认为的职业病,都不一定就是法定的职业病,例如腰椎盘突出、办公室工作常见的颈椎病、腰椎病、电脑手等。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主要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个类目13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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