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_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分别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3:33:50 人阅读
导读:董事会职权和职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1. 董事会职权和职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雇敬礼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其他。

  2. 监事会的职权职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高管、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规定: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首先说定位:这个定位是由公司法规定的。

1、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公司的大事都是由股东会来根据股份数和股东人数投票决定的,这个具体规则,有部分是公司法规定,部分是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

2、董事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拟定公司经营计划、分配计划、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策公司事务,是代表股东行使决策权力的机构。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

3、总经理主要是执行公司既定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一定权力。是由董事会聘任的。

应该这样来说具体边界: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章程修改、董事选举等重大事项,法定由股东会行使,除法定事项外,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策事项,但是对于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股东会表决也可以撤销。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来行使权力!

通常总经理也是董事,有时会是董事长兼任,很多时候也是股东之一。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1.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

  (七)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职权是比较难记忆的,而且也是考试题中容易出现的考点,这里从理论上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公司的组织机构中一般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相当于人体的大脑,是公司组织的神经中枢;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相当于人体的四肢,大脑传出的指令需要由四肢去协作完成,四肢的感觉也会随着神经系统反映给大脑,董事会一方面要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指令,另一方面要就公司发生的各种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提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相当于人体的免疫系统,是机体保护自身的防御性结构,起到对身体系统的监控和预警作用,监事会则对公司组织的系统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异常并调查和反映。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地位后再来理解其各自的公司法规定职权就比较好记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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