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可以上法院起诉吗_农村家庭纠纷找谁解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2:14:53 人阅读
导读:不可以。有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比如民事诉讼中的离婚诉讼,首先必须在你居住地的县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外省或者异地,也是可以到外省或异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必须...

不可以。有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比如民事诉讼中的离婚诉讼,首先必须在你居住地的县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外省或者异地,也是可以到外省或异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必须提交被告人姓名详细住址电话号码)诉讼,而不能直接起诉到中级法院,著作权官司也是首先在属地的县的法院进行审理,不服初审的才可上诉至中院。昨晚上看电视,一个浙江人在昆明官渡区地盘上贩卖野生动物陆龟,区的人民法院审理后他不服上诉到昆明市中院,中院审理时,发觉该原来在浙江就因贩卖野生动物被判过缓刑,中院出示书证,数罪并罚,当庭宣判该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元。又比如,一个云南人,他的身份信息在浙江被人冒用注册了一家公司,他想注销这个不属于他的公司,只能去案件发生地浙江的某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将办理注册公司的工商管理局列为被告。


民事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必须符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须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须经原告的亲笔签名(原告是自然人)或盖章(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注: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与所诉事实有关的书面证据(包括其他形式的证据);

3、原告是自然人,提交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原告、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院对个别情形的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人员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四、法院收到起诉状后:

1、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补充证据。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来之日起开始计算。

2、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法院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或者报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者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4、起诉经审查决定立案后,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编立案号,填写立案登记表,计算案件受理费,向原告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5、决定立案后,立案庭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

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为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为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三、必须符合的条件:

1、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收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参照民事诉讼。

五、法院收到起诉后

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刑事自诉的起诉与受理程序

一、必须符合的条件: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有五项:"侮辱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有八项: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 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属于本院管辖的;

5、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注)

6、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注: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二、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上述1-3项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三、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

1、自诉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

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2、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四、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遭遇家庭暴力,这是一桩侵犯人权,于涉和強迫妻子自由权利的违法行为。

一定要以他的意志而转移,一切都要服从丈夫稍不如意,他即开启对妻子实施暴力行为。

家暴”零”容忍,有一次必有多次,这类恶习有家族遗传史,这行为属世上最没出息的男人而为。

中国人有句老话称:”好男不跟女斗”,他压根儿就不是个好男人。

但要起诉离婚,必要有证据,诸如:受伤医生开署的证明、录音、家暴视频、或带伤严重真凭实据等。

必须要向法院及民政部门,出示证据方可离婚,单凭口说无凭不能成立,有关部门也不会授理此案。

另外一办法即分居两年,在分居期间,一定要互相不见面,不互相发生任何联系,也可起诉离婚,但也必须有证人证据,男方供认不讳也可起诉离婚。

总之有关部门一切重证据,然后根据法规定方可达到离婚目的,这仅是我的看法,大家不知如何看,不当请指教。

我认为,儿女不孝,作为父母,如果顾及亲情,自己能够强忍下去的,还须忍,一般情况不去法院起诉,否则,家庭更加不和,双方受到的伤害更大。我这一观点,是我附近一个真实事例告诉了我。

此家的老人现已八十二岁,年轻时身高力壮,任生产队队长多年,干活快,麻利。不会偷懒,说直理,不抽烟,不喝酒,勤俭顾家是一位难得的过日子的好手!

此老人的两个女儿出门,两个儿子成家后,老人和其老伴单门另住,可他们还是一手不闲,除下田干活外,还饲养了几头年。

多年后,老人越来越感到体力不支,就把牛分给了两个儿子。让两个儿子包养!老人务农一生,自己没有经济来源!

其大儿子比较实在,其大儿媳高中生,颇有心计,与邻居说的着,合得来!但他们也生了两个儿子。近几年由于村子里规化拆房盖屋,两个儿子需一人一座住宅,又加上婚娶,经济上当然很窘迫。

老人的二儿子,生有一个儿子,儿媳性格和善,生活不紧张。

每年包养老人的钱粮,大儿子总是推三推四,迟迟不予包养,有时少给粮食,有时少给几十块钱,由开始的小矛盾发展大矛盾,大儿子干脆对老人的包养问题不管不问,后来经大队干部催逼,街坊的和劝,给一点儿。没人逼,没人劝,老大还是不管不问!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告到了法院,法院也是采取和解,威逼,强制的手段让其大儿子把包养的钱粮交到老人手中。

他们的官司己有二十多年,老人间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找大队,去法院求取大儿子包养的钱粮。

他的两个女儿和二儿子一直保持中立,该奉养老人的钱粮会足数奉养,但不会额外付出。

二十多年来,老人都是在求取大儿子包养的问题上度过的,其老伴,由于郁郁寡欢,因癌症去世七八年了,其大儿媳也因日子不顺患白血病去世四年了!

去法院起诉,告状,最终你的包养问题可能解决,但造成了家庭永久的不和,这种不和有可能造成家庭的破碎!

街坊四邻对此事多有评论,一说孩子不孝,二说老人糊涂(送其外号叫"大帐不清")。此老人常和我聊他家的情况,我对其非常同情,可我无奈,只是听,从不插言,因为我知道,作为别人的胡乱插言,等于零,不起丝毫作用,有时可能闹出矛盾双方更大的激化,有可能涉及自己的多嘴!

如果一个老人清楚,应抱着忍为高,和为贵的理念,不要动着用告状求得自己的权益,应该权衡利弊。人一旦伤情,令你恼恨,要想重新和好如初,恐怕太阳要从西边出来!





家庭一般没有什么大矛盾,如果有小矛盾尽量自我消化解决。如果有大矛盾就是与利益攸关,凡是涉及成员之间利益的,先请长辈说和,如果长辈说和不了的,就得请村委会调解,村委会设有一名专职民调主任,他会根据家庭矛盾的性质。双方责任大小,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等条例予以裁决。如果村委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通过镇法律事务所提出诉求。再由法律事务所进行调庭解决。

家庭矛盾尽量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家庭矛盾尽量做到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这对于社会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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