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最好协商解决,如不可能,则应掌握关于金钱、财物的有关人证、物证,否则,会给解决问题带来很大困难,也会浪费很多的时间。不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
谢悟空小秘书邀请:
未婚男女,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婚俗文化。表达了男方对女方的尊重,也是对女方的重视。
未婚男女结婚,是人生的转折点,也是两个家庭的大事。确实不应该马马虎虎,应该讲究些应有的礼仪。一些传统文化,也应该遵守。
在中国古代,未婚男女结婚,是讲究的是,三媒六聘的。男方给彩礼,不只是一次,讲究比较多。女方在出嫁时,女方还要给嫁妆的。
我们现在继承,婚俗文化,有点变味。并没有完全的继承下来,我们的传统婚俗文化。只是强调了,男方要给女方多少彩礼。
其实,彩礼也好,嫁妆也吧。都是要根据经济条件来定的,有钱就多给点,没钱就少给点。经济条件不好,给多了,小两口还怎么过日子啊。
依据我们的婚俗文化,男女双方在订婚的时候,就要给彩礼了。在女方出嫁的那一天,女方是要带着嫁妆出嫁的。
在男女双方订婚以后,双方的婚事,就已经定下来了,就等着选一个好日子结婚了。在等待结婚的日子里,双方的关系,也可能发生变化。
在等待结婚的日子里,要是男方不同意了这门亲事,是男方毁约,错在男方,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不退的。要是女方不同意了这门亲事,是女方毁约,错在女方,彩礼是要退给男方的。
这是约定成俗的规矩,只局限于,订婚给彩礼后,到结婚前的这一段时间。已经结婚了,彩礼是不可能退的。结婚以后,又离婚更加的不会退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两个人过不到一起。也不管离婚是男方的错误,还是女方的错误。彩礼都不应该退,也不会退的。
当然,也有例外。要是女方,以结婚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只要有证据,不但彩礼要退回来,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冉兄认为,两个人结婚,成为夫妻是个缘分。两个人应该珍惜这个缘分,好好的居家过日子。实在过不下去,那就离婚吧。
人家一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你,你不好好的珍惜。离婚了,还想把彩礼要回来,那有那么好的事情。不找你赔偿损失,已经很不错了。
最近浙江杭州发生一事,引发了吃瓜群众的极大围观和强烈反应,话说一男子大方得很,在跟女朋友恋爱时,前前后后共给出去了86万元钱,可是有一天,当男子提出结婚时,女方却提出了分手,男子差点没把一口老血吐出来,气极之下,将前女友告上法庭,要求返还86万元,你猜法院怎么着?法院支持了男方请求,判决女方如数返还。
这下网上可炸开了锅,有支持的,说法院判得好,就应该返还;也有反对的,说泼出去的水,还要收回来,可能吗?这男的心眼也太小了的吧!大家先别急,先冷静,听王律师怎么说。
首先,给彩礼,是很多地方的传统,也是习俗,作为一种民风民俗,适当的表示表示,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彩礼被明码标价、被索要,甚至以此作为对婚恋的要挟,就变味了。
其次,婚姻法倡导的是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里的文明,绝不是以钱来作为结婚的筹码,更不能将所谓彩礼抬高到男方不能承受之重的地步,动辄十几万、几十万,既要给名车,也要送大房。
记得电视剧《风光大嫁》里有这么一个桥段:大喜之日,男方兴高彩烈来娘家接亲,可是丈母娘当头一句话,就把新郎给呛回去了:没有五十万,别想娶走我的女儿。新郎一气之下,决定娶一直喜欢自己但不要彩礼的伴娘,让大家都愣了。
是啊,很多时候,彩礼非但不能增加男女双方的感情,反而可能在一方收了彩礼之后,关系急转直下、分道扬镳,撕破了脸。因为婚恋如果没有建立在彼此爱慕、信任、包容基础之上,是注定走不长远的。最好的婚姻,就如同一首歌唱的那样,往后余生:风雪是你,平淡是你,清贫是你,荣华是你,心底温柔是你,目光所至也是你。从此以后,我们没有生别,只有死离。
这里不是说钱不重要,婚姻必然离不开必要的经济基础,但不能钻到钱眼里啊!
最近民政部发话了,将在试点地区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进行整治,目的就是要让大家移风易俗,形成好的家庭文化和婚姻价值观。
最关键的是,法律规定摆在这儿,那就是《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法院查明双方没结婚或者结婚没一起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就会判决返还。
不过,这里的返还不会是悉数返还,在恋爱期间,男方偶尔给女方钱物,比如520发个520红包,情人节买个lv包包,这是一种爱意的表现,应当视为赠予,不能要求返还。还有结婚时,彩礼通过筹备婚礼、办酒席等花出去了的钱,也不能要求返还。
订婚后,男孩和女孩交往半年后,提出分手,想追回彩礼。
1.我以前也经历过这样的事。
年轻的时候,和一个男孩异地恋,打电话了解了两个月。
过年回家见面后,父母就让我们订婚了,给了几千块钱礼钱。我在家呆了两天就上班走了。
年后继续电话联系,聊了几个月感觉没意思,我提出分手。当然,让父母把订婚礼钱还给男方。
男方父母不同意,让我父母把吃饭的钱,买喜糖的钱,买零食的钱,都让我父母变现退给男方200块钱。
如果真的嫁入到这样的家庭,想想都可怕。。。
2.在农村,若出现这一情况,订婚礼钱就属于女方了,男方不应该再去要了。
若女的提出分手,订婚礼钱应全部返还男方。
3.在法律方面说,男女并未结婚,也没有事实婚姻,女方应该把订婚礼钱返还男方。
以上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定婚仅仅只是旧风俗习惯而已,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定婚不等于结婚,何况男女双方又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经历。
如今分手了,我认为男方可以,向女方要回彩礼,但女方可能在某些方面,有所经济支出,男方必须给予照数赔偿。
这是一个涉及男女双方,和两个家庭问题。
友情提示你们,俩家人最好坐下来,至于要回多少彩礼?心平气和共同协商解决,合情合理处理为好。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额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是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案件作出的明确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也曾规定: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予支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精神,我们可以做这种理解:
虽然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从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出发,对于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情形,只要婚姻本身是自愿的,即使彩礼的给付是被迫的,法律一般不宜过多干预,尤其是在正式办理登记结婚并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形,除非因彩礼的给付导致人生活困难且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这个我想应该是一个地方一个样,一般都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来办,当然差别也相对很大。我们这里是地级市,不是一二线城市,年薪月薪不是很高,但生活还算过得去。女儿出嫁的时候婆家给10万,这个钱我根本没接手,直接女儿留下,我家是给了姑爷2万买的手表,一万的改口费,当然男方也给了女儿一万的改口费。男方的房子,男方装修,包括里面的家具。新房里所有的家电,床上用品,装饰,锅碗瓢盆都是我家添置的,而且都是最好的,包括结婚当天的几套婚纱礼服都是我给买的,定制的,还给女儿带了一辆二十多万的车。其实这个问题我觉得不管是娶媳妇还是嫁姑娘,都要根据自己家的条件来,不能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尽可能的圆圆满满。因为现在独生子女比较多,父母所有的都是TMD,哪个父母都是真心希望孩子们的生活是幸福的!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_怎么理解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
离婚还在按揭的房产怎么分配_离婚时,按揭买的房是怎样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