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到百分之80_试用期发工资80%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2:39:25 人阅读
导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关于试用期工资标准的法律规定。

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第一,只有在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才会用到“80%”,否则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

第二,“80%”是下限。在执行时可以高于80%,甚至是等于转正后的工资标准。

第三,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这个“80%”的基数一般是指转正后固定工资部分的80%,不包含与业绩挂钩的绩效工资。

对于你这个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分情况而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只要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便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是合法的。而又根据【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个要根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来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同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低于同等岗位工资的80%。如果都没有低于,那么按照80%发放是合法的。

你好,能不能去这个公司主要取决于该公司的工资结构还有没有其他的项目并且各工资项目的占比如何。只有明确了这个,才可以决定去还是不去。由于你在问题里面介绍的还不够详细,我在这里需要具体分析。

可以肯定是你的工资结构一定还有其他的项目部分,虽然你没有说出来,但我可以根据工资的实际形态进行确定。一般来说,工资的结构大多是“底薪+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如果你的“底薪+绩效”工资占工资总结构的80%(比如底薪占比30%,绩效工资占比50%),其他工资项目合起来占20%。按照试用期的底薪是80%、绩效是76%计算,你的试用期工资最终能拿到“底薪+绩效”总额的62%,如果没有其他工资项目金额,那么相当于你试用期工资打了个6折。讲真,这个价位可是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也是低于市场价的,所以我觉得这种状况下不能进。如果所有工资项目都能给你发放的话,那么总得算下来工资能拿到超过总额80%的水平了,这样的话是可以进去的。所以在这个条件下,关键就是看其他工资项目能不能给你在试用期发,它决定了你能不能进这个公司。

进一步讲,如果“底薪+绩效”工资占比在整个工资结构里面不超过50%(比如底薪占比15%,绩效占比35%),岗位工资占比40%,津贴补贴+其他工资总共占比10%,那么按照试用期底薪以80%、绩效以76%计算,试用期能拿到的“底薪+绩效”工资占实际的比重为38.6%,如果其他部分,比如岗位工资补贴津贴都发放,那么试用期可以拿到工资总额的88.6%,那当然可以考虑进入这个公司。如果试用期其他部分都没有,那么就相当于试用期的工资打了个4折(这个明显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以排除掉),那肯定是不能进去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确定的是该公司一定还有其他的工资项目结构,并且这些项目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也会在试用期给你发放,从工资总额来算,不管是哪种工资结构占比,你在试用期都能拿到超过工资总额80%的薪资,这个是合理合法的,所以你完全可以进入这样的公司工作,何况公司强调年终奖,那就更好了。

以上就是我通过类比和正反分析,再采用排除法,综合确定的一个比较可信的结论,希望对你选择公司有参考作用。

谢谢邀请,说一下我的看法:

把别人兜里的钱,掏出来放在自己兜里,这绝不是一个简单事,这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

1.试用期转正薪资80%,这条规定没毛病。只要是试用期一般都不会拿全额。这个首先要心知肚明。

2.谈判要有资本,光靠“花言巧语”是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最后还是要靠实力。你可以这么说。不好意思,公司可以录取我,我感到很荣幸。说明我的能力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如果公司承认我的能力,可以胜任这个岗位的话。我希望我不只是拿一个试用期的工资。希望公司可以考虑给我全额的工资。

3.如果你本身是有工作经验,属于跳槽的情况。你就可以说明你之前是有工作经验的,你的工作经验还有你的能力得到了公司的认可,然后……。

4.如果你想留在这个公司。又有这个能力的话。说句实话。没必要纠结,试用期80这个薪资。因为一般试用期,如果你比较靠谱,一个月就提前转正了。

5.如果你本身就不想在这个公司呆着。那就更没必要纠结试用期这个问题了。我个人觉得直接提出就可以了。毕竟归根到底还是对薪资不满意吗。不过提出的时候你可以提出你的方案,比如说全额工资或者提前转正,带着你的方案跟人家去谈。


阅读量过10万了,补充一些朋友评论的提问,希望对大家有用。

“我面试谈好岗位工资5000,试用期80%,但是最后却是,5000里有834是绩效,基本工资为4130,再按80%发放,也就是3300多点,合理吗?可以维权吗?能赔偿多少?”

我的回答:

1.重要的不是在你们谈了什么。而是在你们签了什么?合同上怎么写的。

2.这里也提醒一下大家。在跟hr谈薪资的时候。薪资方案给到你,如果没有写的很详细,一定要多问一句。这个?薪资是到手的金额还是税前的金额,这个薪资是可以全数拿,还是里面包含了绩效或者什么考核。如果包含了绩效考核。具体的考核方案是什么。这些细节的也同样要问清楚。

3.作为hr或者是用人单位的主管。在面试的时候谈到最后薪资问题,给出具体数字后一定也要跟应聘者说清楚这份薪资里面的细节是什么.这样对以后大家双方都好。

橘子律师(橘酪):《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有“80%”的说法,但要注意,必须是(1)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2)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如果前述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试用期工资。

先说一下,试用期80%的工资是有法律支持的。

试用期内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案例:

目前,应该民营企业还是有设置试用期工资的概念,外企基本上没有这个概念。国有企业一些公司也存在在这个现象。

以目前招聘之难,大多数公司如果觉得候选人不错的话,还是很愿意不做差别工资,按照全额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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