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不续签要赔偿_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约能拿补偿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0:55:36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首先我明确告诉你,不会有经济补偿的。原因如下:一是你与公司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公司派遣的,你与公司是劳务关系,合同到期后,你不继续工作,公司可以与你的...

谢谢邀请!首先我明确告诉你,不会有经济补偿的。原因如下:一是你与公司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公司派遣的,你与公司是劳务关系,合同到期后,你不继续工作,公司可以与你的派遣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公司对你不用给予经济补偿。二是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尽管有劳动合同,但合同到期后是因为你本人不续签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任何过错,同时也未给劳动者本人造成经济损失。综上所述,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对你都不用进行经济补偿的。



谢邀。

先说结论,当然需要。而且根据不同的情况,甚至企业没有不续签的权利。我们逐一来分析。

1、在签定二次劳动合同以内,到期后给予劳动者补偿后,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不续签。

根据劳合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企业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续签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为N。即,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补偿,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补偿。补偿金的月标准是指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到期后不允许企业不续签,而要自动延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当劳动者处于以下几种情况时:

受职业病危害未进行离岗检查的、工伤的、医疗期内的、女工三期的、工作时间达十五年以上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的等情况,到期后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具体内容可参见相关法条)

延续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不续签,但仍需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同上。

3、到期后没有不续签的权利,必须经员工同意且须支付补偿金的方可不续。

如果已经签定两次劳动合同,当第二次合同到期后,企业已经没有权利决定是否与员工续签了,而且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时的决定权在劳动者手中,如果企业想要与劳动者中止劳动关系,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只能违反解除,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选择就要续签,那就要看企业的谈判功力或支付的金额了!

劳务工合同到期后不存在赔偿的问题,除非有一方违约未尽合同义务,那需要举证,诉至法院要求自己的权益,就算劳动合同正常到期后也是没有所谓的赔偿的,只有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续约的应支付补偿金,补偿金也不是赔偿金,一字之差意义完全不同。但这不适合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里有个前提,在其他方面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谁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在续约,就要分为是员工不想续约还是公司不想续约。

一、员工本人不想再续约。

1、如果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你续签劳动合同,而你提出不想再续约。

2、这时公司就会让你用白纸黑字的方式确认是你自己不想再续约。

3、公司安排你走离职程序,相当于你自己申请离职一样,并安排进行工作交接。

4、劳动合同到期后,结算完你的工资走人,没有一分钱赔偿。

二、单位提出不再续约。

1、公司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你不再和你续约,并告知你什么时候办理工作交接等等。

2、公司与你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并在上面写明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多少钱。一般是一年补偿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不会有N+1的情况出现,因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都了解的,所以不会出现额外1个月的待通知金,)

3、工作交接完,结清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走人。

综上所述,如果想要补偿金,就不要自己提出不续约!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一看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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