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补偿_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5:42:56 人阅读
导读:公司违反劳动法并且扣押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公司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

公司违反劳动法并且扣押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公司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的赔偿金

被单为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赔偿了钱,还能要求恢复劳动合同吗?因为本人还想留在单位上班?既然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用人单位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这时你与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我劝你还是另外去找工作吧,如果单位还需要你,就不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了。

其实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相当于过去的除名,你想想一个已经被用人单位除名的人,即使再怎么热爱这份工作,热爱这个单位,但是单位已经是铁了心不要你了,或者说单位认为你完全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岗位,所以你想恢复劳动合同,还想留在本单位工作,这种愿望是好的,本质也是很不错的,但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当然你也可以把你这种想法通过写信的方式告诉单位领导,也许单位会被你的这种真情所打动,即使你能够回到原单位工作,那也不是恢复劳动合同,而是要重新办理招录手续,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的以前工作的年限需要重新计算,虽然现在的工作年限没有什么价值,但是可以作为在用人单位享受工龄工资、年休假待遇等计算的依据和方式。

如果你给用人单位写信了,明确表达了你想回原单位工作的意愿,单位领导没有回复你任何意见,或是明确表示不愿意你回去,那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比较好,还是另外好好去重新找工作,只要自己有决心,有恒心,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要重新找一份工作还是能够找到的,关键是一开始要求不要太高,也不能按照原单位的标准来要求新工作。对于要求恢复和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一般我认为希望不是很大,既然原单位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说明你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没有过错,但是起码用人单位不怎么喜欢你,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你再回去还有什么意思呢?再回去你不可能受到重用,没有了成长的空间,我倒觉得没有什么留念的价值。还是好好调整心态,准备重新出发吧。

综上所述,既然原单位已经解除了你的劳动合同,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你经济补偿,这说明单位能做的已经做了,要求恢复劳动合同需要双方有共同的想法才行,仅靠自己的满腔热情,是无法达成你的心愿的,还是重振旗鼓,重新另外去找工作吧。当然这可能需要一个过程,但是不要着急,工作总有一天还是会找到的,加油!

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若干问题意见》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当然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因此,如果和单位没有签订其他的特殊条款,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就依照上述第2条的两倍执行,主要参考劳动者实际的劳动年限、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合法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还会给员工补偿,这种情况得分以下几种情况来看。

员工违法或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行为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发生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是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但需要以员工工龄为基础,对员工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可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但同时约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照第四十七条执行,即我们通常所说的N+1(N是工作年限)。

以上三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具体到有没有经济补偿,是不一样的,各位要了解清楚,不能一概而论。

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会给予员工任何补偿。

劳动合同法从立法的初衷还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主,但对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也是需要保障的,并不是一味迁就或是纵容员工犯错。你因为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是否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地步,需要根据你所在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来判定。这里有两个要素是需要明白的,第一个要素就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比如连续长时间的迟到早退,经公司多次批评教育不改正的,或是经常性的旷工,而且因为你的旷工而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或是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第二个要素就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经过了必要的程序。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司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只有经过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而且没有违法条款的考勤制度,或是其他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才属于合法的制度。

如果公司认定你违反劳动纪律,在解除你劳动合同之前,是否有对你进行帮助或是对你进行批评教育,毕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必须要到到“严重”二字,如果属于一般的迟到早退,这是达不到严重程度的,所以对严重程度,需要公司找出严重的证据;如果公司关于劳动纪律方面的制度与相关的劳动法规、工会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没有经过职代会等程序,那么公司的规章制度就是不合法的,按照不合法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不过你要掌握公司规章制度不合法的证据,或是属于轻微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在劳动仲裁时都有可能胜诉。

综上所述,你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形,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达到严重的程度,而且公司考勤制度是合法规范的,那么解除你劳动合同这是不用给予经济补偿的;相反如果你认为你没有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或是你认为公司的规章制度内容违法,程序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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