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产假工资全额吗_产假期间应发全额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0:30:48 人阅读
导读:公司应该给员工按原工资逐月发放。单位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在生育五个月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向当地生育保险部门申请生育津贴,该津贴是直接划到单位账户的,因此单位按月发放工...

公司应该给员工按原工资逐月发放。单位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在生育五个月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向当地生育保险部门申请生育津贴,该津贴是直接划到单位账户的,因此单位按月发放工资不过是预支,也是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正常生活的保障。 一般来说,产假可享受3个月,晚婚晚育加1个月,申请了独生子女证的加1个月,剖腹产(必须要有剖腹产指征)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但生育多胞胎的就不能领独生子女证,所以双胞胎从理论上来说会比申请了独生子女证的还要少半个月),而以上假期都是享受生育津贴的。 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国家是不会拨付津贴的,因此产假期间工资应该由单位承担。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你实际工资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相应也会减少,而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总额之间的差额应该由单位承担。

产假期间应发放全额工资。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婚晚育的增加30天,并给与男方15天护理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给与一定时间的产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全勤,工资奖金照发。

  有不满1周岁因而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次劳动时间内给与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次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夜班工作。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不可兼得,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拨付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其差额由单位补足;高于职工工资的,结余归入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也就是说,单位支付了产假工资就无需再向个人支付生育津贴。

但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单位应补足差额,若高于生育津贴,单位不得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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