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是原则还是权力_男女权利平等原则与男女平等原则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06:07:28 人阅读
导读:平等分为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男女权利平等只是强调,男女在享有的权利方面完全一样。但是,妇女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处于弱势的一方,男女双方权利完全的等同并不能保护女方,...

平等分为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男女权利平等只是强调,男女在享有的权利方面完全一样。但是,妇女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处于弱势的一方,男女双方权利完全的等同并不能保护女方,女方需要法律特殊的照顾和保护。法律将其视为弱势群体,在法律上老人、妇女、儿童均属一类,在法律上往往需要作出特殊保护。男女平等不仅强调那女在基本权利的享有上应平等,还强调对于妇女应特殊保护,追求实质上的平的。

选B。可以当口号喊喊,千万别当真。如果你既不是官二代也不是富二代就谈不上什么平等。

这是指法律范围内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所说的法律范围内的平等: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任何公民不允许有超越法律规定的任何特权,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实施法律、执行法律和使用法律上平等; 所说的不是事实上的平等: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上的平等,所有公民具备获得同等权利的资格,但这并不并表示所有公民行为能力上的平等。

既然女性还要继续争取平等,那该争取哪些权利呢?最好的答案,已经存在于女性主义的历史之中,也就是那些她们曾经努力争取的权利,以及她们正在争取的权利。

她们曾经集中争取的权利,分为两类,正好可以代表世界女性运动的两次浪潮。第一次出现在19世纪下半叶,争取的是三项权利:选举权、受教育权和就业权,可以说是作为独立社会主体的基本权利。其中,选举权是标志性的政治权利。人们一开始拒绝这些要求的理由,也是前面的生理决定论。十九世纪末,一个美国议员就说:“女人们太神经质了,不能参与政治。哪个州给她们选举权,就得多建一些疯人院。”1920年,美国女性终于获得了完全的选举权。而英国女性在8年以后才拿到,至今还不满100年。说起来,我们也真是替当时的英国男人捏一把汗。因为在十几年后,二战就爆发了,英国女人要做和男人一样危险的重体力劳动,承担着后方的军工和物资生产,甚至直接上前线打仗。要是到这时候还是连选举权都没有,那些绅士们,可真是没脸见人了。

而同等的受教育权和就业机会,可以说是女性独立的基本条件。鲁迅在1923年做过一篇演讲《娜拉走后怎样》,他提到:女性获得独立的经济权,比要求参政权、要求解放更迫切、更实际。他说,不管社会上的人说什么,男人说什么,女性要维护自己,只回答一句话“要经济权”。而独立经济权的来源,就是受教育和就业机会。鲁迅在那个时代的中国,已经看到了女性运动的关键。之后,女性开始争取同工同酬、合理的产假、在婚后保留自己的工资等权利,直到今天还在继续。

女性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发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一轮所争取的权利比较具体,瞄准的是社会文化。当时有一句口号,能够概括这些权利——“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比如说家暴吧。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妻子被丈夫殴打,不是具体的家庭感情问题,不是个别男人的教养问题,也不是女性自身的缺陷问题。而是社会权力的表现。所以,女性运动不是参与具体的家庭纠纷,坐下来讨论不该打人,而是在各地为受虐女性建立庇护所,鼓励她们维护权力,甚至走出家庭。因为她们认为:这是扎根于社会文化的顽疾。这有没有道理呢?说个这几年的小品吧,演的是一个相亲节目,女演员说:“我爱乱花钱、我爱发脾气、我不爱作家务,对面的男嘉宾,你能不能接受我?”男演员的台词是:“老妹儿啊,那都不是事儿,你就说你抗不抗揍吧?”当笑话是很好玩儿。但我们笑的原因,是不是因为了默认了其中的某种东西呢?还比如,职场的性骚扰,也被女性运动定义为男性控制女性的政治表现。还有,在这次女性主义浪潮里,“美国小姐”这样的选美活动受到了激烈的抵制。很多人不理解,说这就是因为那些女人嫉妒。而女性主义者反驳说:她们所反对的,是把女性作为性对象的客体,让女性按照男性要求装扮自己。女性处在这种美貌标准之下,处在女模特代表的阴影里,否定了内在的、多样性的自我。这个问题还有拓展空间,我在第三部分再和你接着说。

我觉得,女性主义者认为“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不是夸大其词、上纲上线,且不说它有事实依据,在实际操作上也有道理。我还要引用一下鲁迅,他在另一次演讲时说:“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放在这些女性权利问题上,谈判对手的“他们”,就是我们男性了。

刚才说的,起码距离今天有四十多年了。今天的新女性主义又在争取什么呢?李银河做了一次归纳。首先,就像第一个话题说到的那样,要继续揭露“男权秩序一直如此,永远如此,只能如此”的神话,要相信:靠公众的力量,能够改变这种现状。要保持对性别问题的敏感,争取更细致的立法。要不怕做小事,与其他弱势群体共同工作。要学会和男性一样正常地表达生理欲望。

另外,还有一些很具体的事可以做。比如,敢于提出让人觉得不舒服的问题,像“为什么重要的位置上都是以男性为主?”当听到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笑话时,要敢于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新女性主义鼓励更多的女性通过写作和公开发言,来表达自己的生存状态和所思所想;鼓励平行思考,把习惯性表达中的男性名词换成女性名词,比如,把“四海之内皆兄弟”改成“四海之内皆姐妹”,这听着有点儿无厘头,但很可能会引发新的感受,新的思考,就像我开头给你推荐的那部《男人要自爱》。

既然说起电影,我再和你聊聊一部2019年的高分美剧《致命女人》,它同时讲述了三个时代三个女主角的故事。用我们这部分讲到的女性权利问题,她们也正好代表不同时期的女性运动。第一个时代是1963年。这个时期,女性获得了基本政治权利,但在社会和家庭内部,到处潜藏着不平等现象。女主角是全职家庭主妇,生活的主题就是侍奉她的丈夫。她丈夫经常出轨,包括他的女秘书、常去餐馆的服务员,在家则对她实施类似软暴力的精神控制,而她的女邻居经常被多疑的丈夫打得遍体鳞伤。最后,她俩设计了一个局,让这两个丈夫自相残杀。第二个女主角是华裔女星刘玉玲演的,她生活在1984年,这是第二次女性运动浪潮的尾声。她的财产来自之前的两次离婚,她也认为女人想改变命运,就得靠婚姻途径。她起初是在用钱来牵制现任丈夫,自己也是按照男人喜爱的标准来打扮。看上去风光无限,但她的自我和生活,都是由男人定义的。第三个女主角生活在2019年,是一个成功、强势的女律师。除了外表,我们就几乎看不出她有所谓的女性性格了。她完全主宰着自己的生活和家庭事务,对男人毫不退让,和丈夫过得是前卫的开放式婚姻。从女性主义视角来说,这三代人一代有一代的问题,但也是一代比一代更自由。而这部片子告诉我的是:对女人的端正态度,不是所谓宠爱,而是尊重和平等,藐视或侵犯女性权利,真的会死得很惨。

  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原则和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或核心原则,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遵循的法则。  一、平等原则是调整法律关系的重要原则:  民法上的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均应遵循这样的准则。中国民法的平等原则是当今商品经济规律的属性,是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在当代不同国家不同阶级属性的人类社会,固然其阶级性质有别,但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上,相同的一点都是把平等原则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商品关系的基本方针。  二、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所必须遵律的法定原则:  (1)从法律关系上讲,二者是同时产生的,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一方面,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既没有脱离义务单独存在的权利,也没有可以摒弃权利而单独履行的义务。所以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定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另一方面,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也就是说,公民享有权利需要条件,这个条件的实现依靠义务来创造,如果不履行义务,那么权利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公民能够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根据公民所尽的义务确定;同样,公民的义务,也是根据它所享有的权利确定的。  (3)从我国来说,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民得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地责任,尽自己的义务。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条件。  (4)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必须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原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既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自觉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行使权利时,要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和他人权利的义务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