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抵押权属于他项权证的一种,一般银行抵押都会在房管局登记备案的,所以只要没有还清银行贷款,房子是处分不了的。 但是购房合同仅仅是购房的凭证,如果是你和开发商约定好要变更合同,合同变更是自由的,只要你们修改好以后,重新拿给银行就可以了,银行没有理由不拿出来。
是的,银行有统一格式的抵押合同
1、一般购房合同会有三本,两个正本,一个副本,正本是您和开发商一人一本,副本是办理房产证需要的。
2、您贷款,在房产证下来之前,银行会押您的合同正本。如果这个时候您还完贷款,银行才会还给您合同,并给您开结清证明。
3、一般贷款,银行都会要求房产证代办,这样才能保证,他能拿到房产证或拿到房产证去办理抵押登记。
4、办理房产证,房管局是验正本,留副本,所以办妥房产证以后就只剩一本合同正本了5、现在一般银行都会去做抵押登记,做完抵押登记,银行留存他项权利证明后,房产证合同什么的,都应该就还给您了。(当然如果您那的银行不做抵押登记,那就要押您的房产证原件了)
1、如果你签的是预售买卖合同的话,那银行会抵押预售买卖合同,等你以后办出房地产证后,再抵押你的房地产证而退还你预售买卖合同;2、如果签的是现售买卖合同,银行是直接抵押你的房地产证,不会要你的现售买卖合同的。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当然要给银行,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是合同的当事人。
抵押合同应最少有四份,抵押权人(银行)、抵押人、债务人、抵押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