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回答这个看似专业的问题其实很简单,三步走就能解决,完全不需要花大头钱聘请律师。
第一步,在发生劳动争议后第一时间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咨询。那里的工作人员会耐心详细的给你解释一切你认为是问题的问题,并会给你提供免费的法律法规小册子,教你填写仲裁申请表格,告诉你哪些是你需要提供的证据、哪些是对方提供的证据(申请人做为弱势一方法律法规要求需提交的证据非常少,大家不要担心某些证据自己拿不出)。
第二步,1、递交仲裁申请后劳动部门会通知你的公司。尽管走了法律途径,但你也可以与公司进行交涉,一般情况下公司这时是愿意做让步的,如果能庭外和解就去撤销仲裁申请。2、无法庭外和解,那就等仲裁庭开庭。仲裁庭也有调解这个步骤,也就是庭内调解,庭内调解不成就要仲裁判决了(一般通过仲裁判决的赔偿或补偿金会多一倍)。
第三步,如果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那么就要去法院提起诉讼了,步骤与仲裁基本类同。
大多数人遇到劳动争议都会觉得是件麻烦事,担心耗费时间、精力,更担心老板会买通某个环节。其实目前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劳动部门提供的服务也很贴心到位。大家不必太过担心耽误时间,除非走到法院诉讼那一步,劳动仲裁全过程只需一个月。即便是你的老板真能买通环节干预结果,那他付出的肯定比给你的补偿多,如果大家都走法律途径,相信会改变那些不良老板的思维的。所以,发生劳动争议一定要走法律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彼此间的争议,这主要有四个途径。(1)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其他方式解决。(2)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在企业工会,可找到他们来解决纠纷。(3)上述途径走完后,仍解决不了问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它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四种:
一、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二、企业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这种调解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只有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该争议,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另一方面是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此外,由于调解委员会主要是由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所以工会与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合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三、申请仲裁 若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企业调解委员会处理而直接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因处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缺乏法律依据,所以这类争议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处理,不可以申请仲裁。除这种争议外,对其他争议而言,劳动争议仲裁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四、提起诉讼 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予受理仲裁决定或通知书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有多种途径维权。但是,应当首先选择成本最低的途径,也就是时间短、见效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