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还贷算共同财产吗_婚后父母转账帮忙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22:55:47 人阅读
导读:你在结婚前,父母给你按揭买了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按揭款由父母每月替你还,不用你操心。然后你结婚了,但房产证还在银行手里,直到你父母替你还清所有按揭贷款,...

你在结婚前,父母给你按揭买了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按揭款由父母每月替你还,不用你操心。然后你结婚了,但房产证还在银行手里,直到你父母替你还清所有按揭贷款,银行才会把房产证给你。放心吧,这种情况下,只要你不在房产证到你手里之后再加上配偶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现在房子基本上都在升值,如果是大城市房子能升值一倍都不止,这些升值的钱仍然属于你个人所有,这属于婚前财产的转化。虽然婚姻法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收入都属于夫妻所共有,但你婚前的房子不再此列。但是,如果说婚后你父母没钱了,由你们小两口还按揭,那情况就有变化了,你俩出的按揭款属于你们夫妻所共有,并且从此时开始房屋升值部分也属于夫妻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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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属于男方财产。

女方对房子没有物权,只有债权。

具体操作是,离婚时,房产依然归男方,但男方需要按“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房贷数额”的50%赔付女方,不计算房产增值或贬值金额。

例如,房子购买时价值200万,首付60万。贷款140万,20年连本带利共需还贷200万,每年10万。首付后男方独自还贷一年,还贷数额10万,然后二人登记结婚,夫妻婚姻存续时间10年,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婚后收入共同还贷100万。那么离婚时,即使这个房子升值到1000万,男方需要偿还女方的金额也只是50万。

另外,女方的装修家电等款项一般是协商赔付,协商不成,女方可以把电器家具搬走,装修拆除。

而且,这只是理论结果,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变化,例如男方称自己使用婚前存款还贷,通过男方父母账户还贷等。女方未必能拿到这五十万。

更令女方头疼的是,即使法院判决男方给予你这五十万,但如果男方暂无支付能力,或只有部分支付能力,后期的执行,讨要过程是很漫长而困难的。往往最后给了一部分就不了了之。

总之一句话,男方首付的房子,女方只有居住权和部分债权。离婚时和净身出户也差不多。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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