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分配方案与规定_农村征收土地到底如何补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8:36:14 人阅读
导读:您好,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

您好,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委会可以截留一定比例用于公共事业管理,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根据这个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支付给被征地人,具体的比例由省级政府决定具体的分配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确定,包括:

(1)土地补偿费: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2)安置补偿费:需安置的人数×前3年平均产值的4-6倍;

(3)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需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此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而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必须给予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经济补偿。补偿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制定补偿方案必须听取农民集体、农民代表意见,补偿方案必须依法发布公告,进行公示。

土地征收补偿,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补偿登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7条规定,分为土地补偿、征收安置补偿、青苗附着物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按当地土地三年平均产值的4倍——6倍补偿,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最高获得15倍补偿;征收安置补偿按人均土地面积补偿,每人获得当地土地三年平均产值4倍——6倍补偿,贫困人口、贫困地区最高获得30倍补偿;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一般按评估机构评估结果补偿,值多少钱补多少钱。

补偿款会统一发放,一是打入被征收土地农民银行卡内,二是现金发放,农民必须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必须先补偿、安置好农民,再征收动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非法侵占土地征收补偿款。补偿土地面积按土地确权登记证上面积计算。没有确权的土地必须有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材料才能获得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事宜,农民最好聘请律师委托全权处理土地征收补偿事宜。如果对青苗、地上附着物评估报告存在异议,可以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一下。

农村征地拆迁,征收的土地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征收农民的承包地,另一种是征收村集体的土地。

农民的承包地被征收,村委会无权分农民承包地的补偿款。

农民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农民承包地被征收,补偿的是承包期内的承包经营权,一般征占补偿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安置补偿和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此两项权益补偿都归承包人所有,村集体无权分配。

村集体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村委会有权分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款。

村里面的集体土地是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土地性质属于村集体所有,平时由村集体承包经营,经营所得收益归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款全村人都有权参与分配,包括村委会,分配集体土地收益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村民同意,村委会无权私自支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任何村民无权非法侵占。

综上所述,尽管说村委会无权分农民耕地征收补偿款,但在实际征收补偿过程中,绝大多数操作权都掌握在村委员会手里,农民的合法权益要想如实获得保障,也是非常困难的,一些村委会违规侵占农民耕地的征收补偿款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不过相信土地征收补偿监管制度会越来越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会越来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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