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的条件是什么_什么是退耕还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3:10:12 人阅读
导读:可以农用地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土地利用分类中的一级分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包括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

可以

农用地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土地利用分类中的一级分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包括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可调整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等)。

首先,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其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最后,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退耕还林

是指在水土流失严重或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定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以及生态地位重要的耕地,退出粮食生产,植树或种草。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黄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00公斤、现金20元,还生态林的至少补助8年,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还草的补助2年。每亩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补助种苗造林费50元。

枫香,属于金缕梅科,不是枫树枫香树(Liquidambar formosana Hance),落叶乔木,高达30米,胸径最大可达1米,树皮灰褐色。喜温暖湿润气候,性喜光,耐干旱瘠薄。产中国秦岭及淮河以南各省,亦见于越南北部,老挝及朝鲜南部。树脂供药用,能解毒止痛,止血生肌;根、叶及果实亦入药,有祛风除湿,通络活血功效。木材稍坚硬,可制家具及贵重商品的装箱。

谢邀。我们知道,为了保护环境,加大绿化面积,政府正积极推进退耕还林政策。退耕还林,因为会占据农民的土地,需要给予补贴。那么,退耕还林补助政策2017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申请退耕还林或退耕还草,国家会给予相应的粮食和现金补助。具体如下:

1、国家补助标准为:国家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退耕还草国家每亩补助1000元。

2、省级配套标准为:省级对58个贫困县范围实施的退耕还林,在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配套800元,达到2300元;对其他非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省级在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配套500元,每亩达到2000元。

二、退耕还林或退耕还草的补助如何发放?

1、退耕还林的补助金发放分为三次:由中央直接将补助金下达给省级人民政府,每亩退耕地第一年补助80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第五年补助400元。

2、退耕还草的补助金分为两次:每亩第一年补助500元,另外再补助种草费120元。第三年补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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