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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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看望新人一般称之为“会见”,看守所一般情况是不允许会见的,因为看守所绝大部分关押的是犯罪嫌疑人,正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法院判决生效后才可以正常会见,但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未成年人在侦查、起诉等阶段是应该陪同办案人员会见的。
会见需要准备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还有一张看守所内部的会见审批表,准备好这三样材料,经过审批您就可以正常接见了。
接见时是不允许带食品、物品给被会见人的,要通过物品登记、搜查等手续才可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可带日用品,衣服,现金。日用品,衣服,经检查,登记。
行政拘留探视一次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1、《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2、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3、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4、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5、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6、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如果是亲属可以看,日用品、换洗的衣服、牙膏、肥皂、香皂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