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和高利贷打官司_高利贷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7:47:20 人阅读
导读:看你意思是,借人家的钱是不打算还了,你比放贷人的德性还要差,应属老懒范畴,放贷违不违法并不是你能断定的,他违法,但他敢上法院告你,法院支持他,难道你又说他收买了...

看你意思是,借人家的钱是不打算还了,你比放贷人的德性还要差,应属老懒范畴,放贷违不违法并不是你能断定的,他违法,但他敢上法院告你,法院支持他,难道你又说他收买了法院吗,你有理,你敢告他,你不需要还他钱吗,告诉你,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允许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三倍,超出部分属于无效,所以你想懒是懒不掉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醒醒吧,

问题解析:

这个问题看似挺滑稽,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却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诉讼纠纷。滑稽的是,高利贷本来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却敢堂而皇之地提起诉讼。

根本原因就是,被告法律意识淡薄,而原告又能采取各种方法规避法律的禁忌,从而导致被告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问题解答:

就该问题而言,如果提问者确定涉及的债务纠纷属于高利贷的,那么只需要归还本金以及受法律保障的利息部分也就可以了。

如果对方已经起诉,那么就积极应诉并写好答辩状,并提供高利贷的相关证据。法院会依法审理审判,而且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也就是说,对方起诉是他的的权利,被告不需要害怕,依法答辩维权即可。但是该案的关键因素还是“证据”,提问者如果想获得法院的支持和保护,那么就必须提供该债务纠纷确实属于高利贷。例如,转账记录,约定的利息,以及聊天记录,证人的证言证词等等。

切记一点,法律讲究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确定该债务纠纷属于高利贷的,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

总结:

我国现在打击高利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非常大。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很多人铤而走险。当然,这里提到的铤而走险,也不是向过去那种粗暴和野蛮的方式,而是运用了各种方法和手段去规避法律的禁忌,甚至有些高利贷机构和个人的背后都有法律团队作为支撑,其目的就是规避法律风险。

例如:砍头息这种借贷方式,实际上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取证非常困难,也无法维权。

名词解释

高利贷:

是指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关于利息的计算方式,应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计算,而且不能超过这个报价利息的四倍,凡是超过了这个报价利息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注解: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月(2020年11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乘以四倍,计算的结果是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每月不能超过1.28%,凡是超过了这个百分比,就不受法律保护。

砍头息:

是指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然后在计算利息时再按照总金额计费。

如何界定高利贷?现在一些人不是很清楚,只要认为利息高就算高利贷,这个概念不对。另外,对方起诉你,肯定是你没还钱,你要反诉什么呢?


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什么是高利贷?

多高的利息是高利贷?年息18%?24%?36%?有的就更高了,有标准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这个标准一般也是法院判决的标准,也就是年息24%,按这个文件年息超过24%就算高利贷。

但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本真谨慎原则,应该认定年息高于36%的才能认定为高利贷。

对于高利贷,要反诉什么?

高利贷能起诉到法院,肯定是被告没有按期归还利息和本金,应该也咨询律师了,对胜诉有一定的把握。

那如果被告要反诉,反诉什么?因为反诉的目的是冲抵本诉,而且必须是同一法律关系。

1、之前支付的超过年息36%以上的利息,冲抵本金

这个属于反诉内容。利息大部分是一个季度支付一次,如果被告之前支付的利息有高于年息36%的部分,可以反诉要求返还,或者要求冲抵本金,然后重新计算利息,这个反诉基本上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2、之前支付的年息24%-36%之间的利息,冲抵本金

这个也属于反诉内容,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年息24-36%之间的利息,属于愿意给也行,不愿意给也行,但给过了就不能要回来了,没有给就可以不给了。

3、砍头息,没有足额交付本金,重新计算本金

这个属于本诉的抗辩内容,不属于反诉内容。

砍头息是民间借贷中,先把利息扣下来,到期后借款人只还本金就可以了。例如:借款100万,年息24%,借期一年,那么借款人实际拿到手的只有76万元,利息24万元出借人先扣下了,一年期满后借款人只需归还100万本金就可以了。

对于砍头息,法院是不认的,会认为借款人只拿到了76万元本金,并按照76万元的本金计算利息。

4、可以反诉借款合同无效

两种情况下,会导致高利贷的合同无效:

(1)套路贷

套路贷涉嫌犯罪行为,只要是涉嫌犯罪的借贷关系,其借款行为是无效的。现在有的人故意去借套路贷,到期后去公安局举报,被确认套路贷后,基本上只归还本金就可以了。

但法眼扫描不主张这种“火中取栗”的行为,免得火大烧伤自己。

(2)职业放贷人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认定“职业放贷人”比较宽松,只要出借人以放贷作为其日常活动,或者多次放贷,可能会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一旦出借人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则其借款行为无效,则不用归还利息,只归还本金就可以了。

法眼扫描反对故意借高息,然后又主张无效

已经有一些人,为了借到款,出借人要多高的利息都敢签字;然后会找各种借口不还利息:借款合同无效,当时是被逼签订的合同、否则咋会有那么高的利息。

有的借款人说好的只借一周,用于银行“倒贷”:1000万,一周10万,就是1%。但这款却用了一年,如果按照一周1%算,一年就是52%,算高利贷中的高利贷了。

然后到法院后,法院只支持24%的年息。但当时如果借款人借款的时候,说年息24%的话,根本就借不来的。

这样的借款人,利用自己的小聪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结语

不管是高利贷,还是低利贷。法眼扫描都认为:应该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签字要认账!

很高兴回答你所提出的问题:

关于你提出高利贷手段用尽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你所提出的手段用尽是否是指出借人向你催收借款时所采取的手段,当然,作为出借人想收回借款的心情我们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在方式方法上所采取的措施或手段是否合法,如果为了催收债务,而采取非法拘禁借款人就构成非法拘禁罪,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如果因催收债务而故意伤害借款人,节情达到一定程度,变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构成套路贷,仍然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不知你所说的手段用尽,还有哪些手段?如跟踪,骚扰,恐吓等,这些行为达到什么程度,如果不构成犯罪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望你酌情处理。

关于出借人己将你起诉至法院,你应当积极准备应诉,并就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抗辩。也就是说:原告所主张的借款金额是否属实,有无交付依据,有无重复计息,或者借款利率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年利率不得超过24%的规定,这些都需要你向法院提供证据,法院会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对于高出部分的利率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希望你用一个平常心对待诉讼,并积极配合法院厘清案件事实,最好能与原告就还款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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