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后回购股份是为什么_为什么离开公司就必须退掉股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9:49:38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提的比较有意义,你比较有意思。2019年到现在,沪深两市共公布1300份减持计划,减持金额达到了1600亿元,而这段时间当股指一直处于强势上攻的状态,很...

这个问题提的比较有意义,你比较有意思。2019年到现在,沪深两市共公布1300份减持计划,减持金额达到了1600亿元,而这段时间当股指一直处于强势上攻的状态,很多人认为这里已经是牛市的启动,那么为什么在大盘股指持续攻击的时候,会有这么多的坚持呢?

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目前有市场不是牛市。很多人对于A股市场的这一波反弹寄予很大的期望,甚至有的人看到4000点之上,但可以实话实说,这都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是对于2018年全年下跌的一种情绪发泄,不具备逻辑理论的强力支持,无论在基本面还是在技术上,都没有确凿的证据和逻辑证明牛市行情的存在,所以对于一些牛市的观点,看看也就算了,如果你真的按着牛市行情去做,那你就太天真了。

现在上证股指已经结束了2440点的反弹,开始了调整,只能说这一波调整会持续多长时间,会走到什么程度?目前还不好说,但一定要注意这里的调整风险。那么既然这里不是牛市行情,那么股东的减持计划就很好理解了,在2018年全年下跌的时候,大部分股票的股价都折去了2/3,绝大多数股票的价格都处于低位,那个时候不利于减持,如果那个时候宣布减持,无异于涸泽而渔,雪上加霜。

而上证股指进入2019年以来,走出了一波强劲的周子浪反弹,上证股指涨幅接近30%,个股的股价得到了修复,甚至有100多只股票的价格翻倍,一些优质股都已经修复了2018年绝大多数的下跌,所以在这个时候,推出减持计划,应该是个合理的时机。而且从长远趋势来讲,2019年上证股指应该是一个反复折返跑的过程,3288点很有可能就是2019年的相对高点,在高点减持获利离场,也算是一种完美的操作。

综上,减持只有一个目的:获利兑现。只是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价位而已,目前就是比较合适的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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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原因有很多,今天我分享四种原因来解答这个问题。一是上市公司配合主力做庄的一项举措;二是上市公司重振股票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三是反击竞争对手恶意收购的措施;四是上市公司的金融投资。

在股票市场,主力进驻一只股票做庄,通常会与上市企业达成某种协议。比如本题提到的回购股票。一方面,上市公司回购股票能为主力锁住一部分浮动的筹码;另一方面,回购股票在二级市场对股民来说是一种利好,会调动股民买入和持股的积极性。这种情形下,上市公司回购股票,配合主力做庄,成了主力的帮凶,当然也达到了自己的某些目的。

某些股票实际控制人持股不多,这会引起资本市场某些力量的关注。如果上市企业被资本力量看中,会在二级市场进行收购,比如通常所说的举牌。应对外界的收购,上市公司会采取回购的手段应对。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万科举牌事件”,对本题有兴趣的股民可以去了解下。

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增持股票,其实也是回购股票的另一种形式。上市公司对企业未来看好,并且股价下跌显现出投资价值。如今,不少上市企业都有专门的部门去购买别的上市企业股票进行投资或投机,赚取收益。当自己企业跌出投资价值,买别人的股票也要买,自己的股票就更要买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上市公司注重自身企业的长远发展,当二级市场股价拉低企业的形象时,企业会进行股票回购。大股东为了增强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营造出上市公司对未来发展有信心的架势。比如,上市公司会发布消息,说公司股价远低于企业的价值,公司会在未来几个月内以不低于多少钱的价格回购多少股股票。

上市公司的举措都是尤其意图的,回购股票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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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点忙。没有看到有关文件。但楼主说回购股份等同现金分红。这话说的有点笼统。

回购股份注销。因为总股本减少。是可以提高每股股票的含金量。是可以理解为现金分红。

但是回购股份不一定就是注销。有的股份回购是可以用于股权激励的。一旦用于股权激励。没有注销。是不会提高每股股票含金量的。因为总股本没有变化。只不过是股份从二级市场被上市公司回购当成库存股储备起来。

用于股权激励以后。实际上有一个问题就是低位回购高位卖出的概率。如果高管高位卖出。赚了差价。这种事情发生。如何评价这一政策讷。

笔者的观点是回购股份一律注销。如果用于股权激励。不能叫回购。而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高管可以设立一个资管产品。专门增持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当然笔者的观点未必正确。但政策在于越辩越明。欢迎大家围观指正。如有不当。笔者一定虚心接受并接受大家批评。

第一种情况: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离职不需要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的三种情况

  •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除法定的三种情况以外,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特殊约定,股东离职时不需要强制性退股。

第二种情况:公司章程做出了特殊约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三种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法定情形,没有禁止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自行约定其他股份收购的情形,公司在法定情形之外,可以规定若干的约定情形,不过,这一规定不能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不能侵犯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所以基本原则可见是不排斥公司与股东之间另行约定其他股份回购即强制退股的情形,但是不能侵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这也就意味着必须满足如下几个条件才可能导致股东离职时的强制退股合法合理。

  • 1.股东股权价值回购的估值方法必须合理,不能侵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 2.股东离职时股权回购的意思表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基于上述两种条件情况下,才可能是的股东离职时强制退股能够顺利履行,否则极容易引发纠纷。

不属于利空,只属于中性消息,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说明股东急需用钱,但又不愿意把股卖出套现(注意如果控股股东的股票处于限售期内除外,原因是其股票还没有到时限上市流通交易),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能在一段时间内融资得到现金,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是有期限的,回购到期时必须用现金赎回相关股票并支付相关回购融资利息(注:这个利息在回购生效时就已经双方约定好了)。但是如果在回购期内,相关质押的股票股价大幅下跌,导致相关质押股票的价值达不到质押物维持最低资产价值要求时,一般这些质押式回购交易都会要求融资方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未能及时追加,就可能会被视为违约,那时质押的资金出借方是有权卖出股票变现或变更该股票的拥有权(具体要看相关回购的协定),那时候就可能会变成利空消息。

其实很多投资者不懂回购股份跟大股东增持有什么区别的,如果通过字面理解的话,感觉都是公司卖自己股票啊,到底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呢,下面我们就来说道说道。



1.实质上的区别

公司回购股份:公司觉得目前股价严重低于公司的,可以把自己流通在外的一部分回购回来,从而稳定股价。回购回来之后公司处理的方式很有很多。第一,注销该股,从而提高公司每股的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第二,可以把回购的股份实行股权激励方法,如果公司实施员工股票期权持股计划,靠发行新股份,会大大稀释原来的股东权益。比如360回归A股之前的私有化就是把股票全部回购回来,然后全部注销再回到A股发行股份。



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东觉得股价被低估了,通过二级市场再次买入公司股份,但是买来的股份,大股东自己持有,无法注销呀,也无法进行股权激励等等。并且如果股票起来了,还可以再次卖掉,对于原来公司的股本啊,每股股东权益呀,都没特别大的影响。

通过上面的两点实质性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到里面实质性的差别就是回购公司可以任意处置。而增持不可以。

2.对于二级市场上影响程度

回购可以股份任意处置,注销都可以,说明公司对于后期很有信心,买回来都可以销毁。但是大股东增持股份,如果后期股票上涨了,大股东还可以套现出局。正常思维可以理解股票回购比大股东增持对于公司后期发展更有信心。所以对于二级市场来说的话。公司回购股份对于二级市场的影响大。



所以看好公司发展的,都是回购而不是增持,2017年市场出现了兜底式增持,但是对于市场影响程度不大。以后大家也要注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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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份谈不上利好,但如果减持很多股份就很容易成为利空。

实际控制人不减持股份原因很多,既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大部分都是公司创始人,减持股份尤其是大比例减持股份、甚至是清仓减持,等于是抛弃了自己的创始公司,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公司股价严重高估,高到是重置成本的好几倍,只要拿出减持的股份一小部分,就可以重新创业同类型公司,另一个是创始人已经没有能力经营公司,公司业绩增长每况愈下,通过减持股份选择退出。

不减持股份,一个是创始人爱惜自己的公司,舍不得放弃实际控制权,另一个是公司股价没有严重高估,减持没有多大意义,三是公司股价被市场低估,实际控制人会选择增持或者回购股份,至于对公司是不是存在利好,需要仔细分析,如果股价被市场低估,是一个利好,意味着后市投资价值会被市场发现,

但是价值发现以后,如果股价涨幅很大,形成一定的泡沫,不减持的实际控制人也会减持股份。毕竟实际控制人有可能是侍机减持股份的,而且有的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吃相很难堪在A股普遍得很。今天就有人评价说:太龙药业二股东抛出600万股的减持计划,这确实有些不合时宜,甚至是“吃相难看”。

所以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股东减持不减持股份只是一念之间,我们得有心理准备。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修订,对于规范股东的市场行为有一定的作用,但对于A股市场股价的影响会相对小一些,减少了回购股份对于股价波动的影响,让个股的股价波动更符合市场规律,减少股东回购造成的股价的大幅上涨,剧烈波动伤害投资者的利益。这次回购的修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改进。

第一个方面,为股东回购股份提供了便利条件。无论从资金筹措、回购渠道、便利交易等角度,都为股东回购提供了优先保障。而且回购的股份能够在解禁期后卖出,有利于市场的稳定股价,也让股东回购股份操作更加灵活。

第二个方面,堵住了忽悠式回购的漏洞。在目前市场处于弱势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为了稳定股价,有的时候会出台刺激性的回购措施,而这种程度的措施的解读有的时候会影响股价的交易情绪,很多股票出现不理性上涨,引起散户的跟风操作,随后大股东拉高减持,最终会造成广大投资者的损失。

这次回购修订对于忽悠式回购进行了限制,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减少了消息刺激对于股价的影响,让股价的波动更符合市场规律。

总体来说,回购制度的修订是规范市场的一种举措,对于市场会形成比较正面的影响,让股价运行更符合市场规律,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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