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劳动合同到期续签_三年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工作?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22:13:16 人阅读
导读:你不要主动走,如果公司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辞退你,那以合同期满为由不再续签的话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假如你做了三年,就要补偿...

你不要主动走,如果公司没有一个合理的理由辞退你,那以合同期满为由不再续签的话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假如你做了三年,就要补偿3个月工资),如果这个时候你主动走就等于放弃这个得到补偿的权力了。

请参考以下法律条款: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2008年1月1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一年,合同到期后续签,劳动法没有规定续签至少签三年的。2、《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续签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再续签时,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续签,而不同意续签的。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签合同出事故怎么个算?耍赖吗?

三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给续签,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主张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大致是工作1年补1个月工资,不足1年但满6个月也补1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就只能补半个月工资。补偿的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值。

第二,如果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比如已经连续和公司签了2次以上含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名词备注: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约定了一定期限的,比如2年或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也不是约定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小编回答如下:

一、关于合同

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同时你也在单位继续工作,并且单位也没有明确辞退你。这个时候就代表着你们已经续签了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纸质合同,但是实际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1:

劳动部曾经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依据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后,劳动者仍然在单位工作,同时单位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二、关于你说的赔偿

现在阶段(未超过一个月)是没有赔偿的,因为你们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你最多能做的是要求企业签纸质合同。

如果这个时候公司辞退了你(未超过一个月),需要支付N(多少年补偿多少个月)+1(6-12个月补偿一个月,否则补偿半个月)的补偿金+1个月的待通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这几天的日薪。

如果未签订时间超过一个月,这个时候你是可以要求公司首先补缴你的社保,然后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选择随时离职。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有权利提出不再续签,从而终止劳动合同,这种终止时不需要理由。只是如果单位先提出的不再续签,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是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期满时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只要劳动者提出续签,用人单位则没有选择权必须续签,且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这个企业没有选择权的强制性规定目前是有争议的。目前据我知道只有上海地区除外,即在上海的话单位任何时候都有提出不续签的权利。

希望有帮到你,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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