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陪护的工资怎么算_工伤护理费是怎么算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9:06:06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关于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暂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这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解决,至于单位怎么解决...

谢谢邀请,关于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暂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这种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解决,至于单位怎么解决,那是单位的事情,以让工伤职工伤势尽快康复为前提,一般来说,是由单位派人护理,也可以在社会上请护工护理,当然也可以和工伤职工协商,由家属护理,对护理人员的报酬,由单位支付,所以,是不发给工伤职工护理费的。这种护理是临时的,不是长期的。伤势好转就不需要护理了。仅限于在停工留薪期间。

第二种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种护理费,由工伤保险支付。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这种护理费,是长期的按月发放,直到失去护理条件时为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评定伤残等级前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一般按护理人员的误工费计算;  ◆评定伤残等级后并经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支付标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完全不能自理:50%;  大部分不能自理:40%;  部分不能自理:30%。

你好,工伤请教的陪护费可以要求单位出。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按陪护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职工有工伤有治疗的停工留薪期,非工伤职工有医疗期,但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内并没有提及休息期。

休息期一般是我们大家约定俗成的称呼,一般指的就是医疗期或者停工留薪期这样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相应工资待遇仍然要按月发放。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值得说一下的是,一些工厂企业加班情况比较严重,但是总有一种标准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应当按照标准工资发放。这种情况不发加班费,大家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是单位以考核为主的绩效奖、年终奖,这些奖金是要按照正常出勤和工作效果发放的,所以不能减少。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毕竟工伤职工一旦被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待遇和经济补偿金待遇。如果是违法解除,还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待遇。相应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所以,工伤职工更应该大胆维权,要求用人单位完全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兑现有关待遇。

不过,如果过了医院规定的必须的停工留薪期,或者职工还要治疗其他疾病,那么应当享受的是医疗期待遇。

医疗期待遇全国的普遍标准,一般是按照最低工资的80%支付。这就有很大的落差。曾经厦门一个外企高管,得病前月薪2万,得病后医疗期待遇1000多元。这也确实没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医疗期的时间实际上也是不短的。根据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龄,最长可以达到24个月,可以在30个月内休完。

如果治疗后确认失去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6个月的应发工资标准,重症加付50%,绝症加付100%。相应工资标准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时的标准来进行计算。

失去劳动能力,只要社会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或者退职手续了,一些地方是领取病残津贴待遇。总之国家会给予一定的保障。这也看出我们提前缴纳社保满15年的重要性了。

综上所述

我们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还是非常全面的,希望劳动者能够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积极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共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至于单位是怎么负责的,就看单位的办法了。没有具体规定,单位可以派本单位的职工进行护理。按月支付工资,也可以请护工护理,按照市场价格给予护理费,也可以工伤职工家属协商由亲属护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所以,这个护理费用,是发给护理人员的,而不是发给工伤职工的。和工伤职工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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