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账务处理_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0:06:12 人阅读
导读:离职补偿金放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二级科目为辞退福利。辞退福利的账务处理如下:一、计提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二、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

离职补偿金放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二级科目为辞退福利。辞退福利的账务处理如下:一、计提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二、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公司在裁员了,说明业务情况不好,即使不一定马上裁到你,你也应该做找工作的准备了。

好工作不是你找马上就有的。所以还是行动起来吧。

另外,找到理想的工作,如果公司不裁你,或者还没谈好赔偿金,那你还是应该走人,去新公司。因为一般人员离职需要一个月离职期,新公司可以等你一个月,但不可能等你超过一个多月的。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员工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或者说提出离职的时候,是否明确指出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所以才导致员工提出离职。如果明确了用人单位存在这种过错而离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有些时候劳动者在提出离职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比如,在离职申请上只是笼统的写自己要离职或者有的干脆写的是因为自身原因而提出离职,那么这种情况下,无法体现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那么原则上这是属于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上社保的这些情况,劳动者想提出离职的话,必须要在书面的辞职报告上明确指出,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过错,所以自己才不得不离职,只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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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科目。

1、辞退员工补偿的会计处理,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八项。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

2、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出。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工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建议。

本人离职,只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用人单位不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一,劳动者主动离职后,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进行了规定。按照这六种情形,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两条,一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二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尤其是因为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离职的人员比较多。所以劳动者在选择离职时,需要按照劳动法三十八条的规定仔细比对,如果辞职的理由的和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只要其中有一条是相吻合的,辞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标准?

对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其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已经说得非常清楚,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人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三倍的,按照三倍进行补偿,本人标准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三,除了经济补偿之外还可领取失业保险

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并且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以上,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本人辞职或是离职的,离职后可凭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当地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重新就业意愿的,可领取失业金。

总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而是本人主动申请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因为三十八条规定的六种原因之一而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因为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因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所以不能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2014)中,对职工薪酬的定义为: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离职也是解除劳动关系,所以符合职工薪酬的定义。

不是所有的员工离职都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离职分为劳动者自动离职和被迫离职两种,前者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和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或变更及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及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操作呢?

劳动者被迫离职想要得到经济补偿金就需要搜集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的证据,然后以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违法情况作为理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通知,为了固定证据,实践中都是通过EMS快递解除通知到用人单位处,只要快递显示到达单位,劳动者就可以离开单位,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切记,解除通知一到单位就要离开,否则会被认为是虽邮寄了解除通知但实际上诉仍在单位工作,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撤销了解除通知,从而没有达到邮寄的目的。

邮寄了解除通知就掌握了主动权,这个时候有的单位会直接和你协商解决,金额差不多的话基本上都已经协商了。实践中也有单位不见棺材不落泪,死活不协商,那就只有依法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前期搜集了单位违法证据并邮寄了解除通知,拿到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任何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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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事关个人利益的问题,可惜很多人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规定不堪了然,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那么我在这里就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补偿金这个问题给大家说一下,以期给大家帮助:(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决定了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第一:首先说劳动合同的解除只有两种解除;1)协议解除,也就是说员工和企业双方共同商量后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2)单方解除,在这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里面,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办法的解除,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之所以在这里详细的说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是因为有些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没有劳动补偿金的。

第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补偿金: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怎样计算我后边详细说);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并且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员工个人不同意续订的,合同可以终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方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方不同意续订或者降低原合同约定条件(也就是降工资或者调低岗位)员工个人不愿意的,合同终止。这种情况下企业方式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单方解除:如果员工因为个人原因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向企业方提出辞职,无论企业是否批准,到期均视为合法解除,当然这种解除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企业方无论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均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

第四)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企业方存在违法违规或者暴力威胁员工以及未按时足额提供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和未按规定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均可依此为理由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解除,企业方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五)经济补偿金的核算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企业工作每满一年,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这里面包含了年度奖金,销售提成等)核算一个月,最高不超过12个月;不满一年但在六个月以上的按照一年核算;六个月以下的按照半个月工资核算。

第六)如果企业方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合同,还需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这就是我们俗称的“N+1”的由来。或者企业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给与员工的不是经济补偿金而是赔偿金了,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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